阅读提示:在去年11月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三年内完成“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的愿景,体现了中国致力于通过规则建设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决心。这一明确时间节点的提出,对于有效降低磋商陷入僵局的潜在风险尤为重要。但毋庸置疑,未来三年围绕“准则”磋商而展开的博弈,将日益成为影响南海局势走向的不确定因素之一。
东盟国家:约束
东盟国家多年来一直呼吁要通过“准则”管控与预防危机并约束南海各方行为,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总体而言对于当前的磋商进程都表示满意与支持。去年8月,菲律宾时任外交部长卡耶塔诺表示,单一磋商文本草案是“重大突破”,有助于东盟国家与中国维持睦邻友好关系,避免让一些敏感问题影响东盟-中国关系大局。去年11月,新加坡外长维文表示东盟各方和中国成功让南海局势降温,并在展开具有建设性的合作后,成功达成单一磋商文本草案,这是在新加坡担任中国-东盟对话伙伴关系协调国期间“准则”磋商达成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出席中国-东盟峰会的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也表示,各方均同意在2019年完成“准则”文本的一读,并在三年内完成“准则”磋商。习近平主席11月访问文莱期间,双方也就推动“准则”磋商进程表达了共同的意愿。“准则”文本最终达成,意味着将产生一个中国和东盟各国都能接受的南海地区秩序安排的方案,唯有各方良好的政治意愿才能为“准则”磋商稳步推进保驾护航。
越南:拉拢
越南拉拢美日澳加等域外国家就“准则”磋商表态,试图以其“准则”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主张拖延磋商进程。越南为谋取磋商中的影响力和主导权,通过各种渠道拉拢域外国家做出表态,鼓励这些国家对南海事务尤其是“准则”磋商的关注甚至介入。去年5月,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访问日本期间,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会谈,强调在南海问题上各方应认真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尊重各项外交和法律程序,也表示尽早达成“准则”。6月4日,越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会见加拿大国防部长哈尔吉特·萨詹时重申支持在遵守包括《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基础上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并早日达成“准则”。
去年10月,越南与澳大利亚在河内举行第六届外交和国防副部长级战略对话,会上也专门提及对推进达成更高效、更切合实际、更具法律约束力的“准则”达成共识。11月15日,越南总理阮春福在东盟峰会上更是高度称赞美国在南海的作为,美国副总统彭斯也借机敦促各方遵守《宣言》以及尽快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准则”。
域外国家:干扰
域外国家干扰升级,竞相对磋商施加影响,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首先,美日澳等域外国家密切关注磋商进程,多边场合频频发声,担心中国一家独大掌握南海区域规则制定的主导权。尽管中国已对推进“准则”磋商表现出充分的诚意和决心,但一向喜欢掺和南海事务的某些域外国家仍在继续质疑与挑衅。此前,一些国家常以“中国策略性的延缓‘准则’的磋商时间让其无法达成,因为不符合中国的利益”为由抨击磋商进程过慢,现在转而提出“‘准则’不能损害非签署国的权利及利益”。
其次,域外国家担心“准则”生效后其在南海军演和油气资源开发受到限制。去年10月,美国国务院官员公开指责中国在磋商过程中施压,限制东盟国家与安全伙伴在南海开展军事活动,还表示限制东盟国家与域外国家能源公司的油气勘探合作意味着限制东盟国家行使主权、独立制定外交和经济政策的能力。美国的指责实际上毫无根据。
最后,域外国家呼吁鼓噪“准则”磋商应开放透明度,为其介入磋商进程打开缺口。单一磋商文本草案部分泄露后,美国明确表示磋商公开和透明才能避免损害域外国家的利益,也一直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影响磋商进程。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的亚洲海事透明倡议项目提出了一个“准则”版本,把“准则”定性为危机管控而非争端解决机制,但却试图把中国的海洋权利限制在西沙附近海域,并为域外国家加入“准则”和“准则”衍生的多边协商程序留下了空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域外国家的许多学者也表达了同样的立场和观点。这些国家试图通过“二轨”对磋商施加影响,干涉磋商进程、离间中国东盟关系,并固化仲裁裁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未来“准则”磋商进程将在快车道上继续前行,稳步推进。“准则”能否在三年内达成,取决于磋商各国的政治意愿与合作共识,也取决于各参与方对于域外国家介入的抗干扰能力。中国和东盟国家应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求大同存小异,在保持磋商节奏的同时推进务实海上合作,循序渐进实现三年内完成达成“准则”磋商任务的良好愿景。(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文/闫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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