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潘家坪路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下列房屋在项目征收范围内,为确保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的权益,请下列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开福区潘家坪路道路建设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新河街道工作组(联系人:邓志红,联系电话:13907487845,联系地址:开福区潘家坪路108号)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的,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序号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1 芙蓉中路一段174号(东南向栋) 463.91
2 芙蓉中路一段174号第2栋(靠潘家坪路) 1131.99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