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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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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证件声明作废

      ●刘芷竹遗失43010219880816202444号残疾证,声明作废。

      ●父亲栗志勇与母亲曹灿华遗失儿子栗宇涵的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编号:F430410369,声明作废。

      ●潘文凯遗失430721199910230050号残疾证,声明作废。

      ●张宏遗失政府专职消防员证,证号:长消字第ZZ2017013号,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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