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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被查 行政拘留5日

      长沙晚报7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有的人却不以为然,一次酒驾后驾驶证被吊销,竟然不吸取教训,继续无证酒驾上路。等待他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近日,开福交警十一中队在北二环星沙联络线至清环路路段开展酒驾整治。整治行动中,一台白色宝马小轿车在路中间突然停滞不前,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车窗一打开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李某的驾驶证处于“扣留、违法未处理、超分”状态。

      “当晚和朋友一起吃夜宵,期间喝了一点啤酒,想着已经快天亮了,天又下着大雨,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李某告诉民警,去年12月15日,他因酒后驾车被开福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虽然暂扣期已过,但他一直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参加满分教育和科目一考试,驾驶证一直没有恢复正常。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条交通违法行为,李某将面临行政拘留5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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