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庚林、熊宏萼、姜建军、刘自逵、蒋欢、熊维意 先生/女士:
鉴于贵方与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到期后拒不续约,故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与贵方进行合作,请贵方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之前来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收房手续:(1)刘庚林: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1604(开源贵宾楼1609房)房屋(房产证号:710034219);(2)熊宏萼: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2407(开源贵宾楼2417房)房屋(房产证号:711048280);(3)姜建军: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2105(开源贵宾楼2111房)房屋(房产证号:711048264);(4)刘自逵: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2316(开源贵宾楼2318房)房屋(房产证号: 710003086);(5)蒋欢: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1905(开源贵宾楼1911房)房屋(房产证号:711048262);(6)熊维意: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北、天华路东开源鑫楼1413(开源贵宾楼1412房)房屋(房产证号:711048246)。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贵方已经收回房屋,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向贵方支付任何费用。
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