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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

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长沙晚报8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相关情况。据了解,省高院与省残联将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完善无障碍诉讼环境建设、精准提供无障碍诉讼指引、做实涉残疾人纠纷全端治理等方式,着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最大程度为广大残疾人参与司法活动提供便利,更加有力保障残疾人权益。

      《举措》要求,要提供无障碍场所便利,新建诉讼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因地制宜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无障碍服务。既有场所设施不符合建设规范的,应当进行必要改造;确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改造的,应当通过人工服务等方式提供合理便利。

      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应当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根据实际配备相关诉讼资料的无障碍版本,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当事人需求,提供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探索提供大字、盲文版裁判文书。

      《举措》强调,要优化无障碍导诉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涉残疾人纠纷绿色服务窗口,鼓励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无障碍导诉员,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优先、友好的诉讼服务。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残疾人,可以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或引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

      《举措》提出,要在纠纷化解各个环节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对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目前,省残联已确定58人作为我省第一批涉残纠纷诉前调解员,并上报中国残联,正在办理入驻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平台手续,他们中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基层社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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