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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等8个城市将各设1家市内免税店

可经营19个品种商品

      长沙晚报10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1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公告称,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

      1.食品、饮料;2.酒;3.纺织品及其制成品;4.皮革服装及配饰;5.箱包及鞋靴;6.表、钟及其配件、附件;7.眼镜(含太阳镜);8.首饰及珠宝玉石;9.化妆品、洗护用品;10.母婴用品;11.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12.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13.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14.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15.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16.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17.工艺品;18.乐器;19.运动用品。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明确在长沙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这也将成为湖南首家市内免税店。

      市内免税店,设立在城市内的特定区域。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沙正在积极推进市内免税店选址、落地,将引入具有实力的国际化免税购物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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