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2024年11月7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对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期)范围内房屋作出了征收决定,张新华、张振萍位于三府坪039号全部,吴凯钦、吴兆凯、吴兆年位于学院巷60号,苏和平、苏秋辉、苏建辉位于三府坪005号南向楼地二间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现因该房屋继承人情况不明,或无法找到房屋的相关权利人,与其当面沟通、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第141号修改)的规定,依法确定的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已向我办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在分户评估报告的送达过程中,因未能联系到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向相关权利人送达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现我办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张新华、张振萍,吴凯钦、吴兆凯、吴兆年,苏和平、苏秋辉、苏建辉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张新华、张振萍,吴凯钦、吴兆凯、吴兆年被征收房屋的继承人及相关权利人,苏和平、苏秋辉、苏建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到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部申报权利及沟通、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并领取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逾期不来的,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正常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分户评估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注:该价值不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不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天心区坡子街长郡中学扩建工程(二期)项目部
地址:天心区三府坪19号原学院街派出所内 联系人:林玲 电话:18774867785 邮编:4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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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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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