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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做到公私分明|“理响千字文”专栏

      石朋庆

      共产党人历来讲究公私分明。当年,陈云同志给家人定下“三不准”规矩:不准搭乘他的车,不准接触他的文件,子女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还特别交代,孩子们上下学不许用车接送,不许搞特殊化。“县委书记的好榜样”谷文昌反复叮嘱家人“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当发现县委机关食堂给自己的小儿子多打了点菜,便禁止孩子到食堂买饭。他们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然而,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有些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譬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有些单位不再在那些高大上的酒店、私人会所等地方消费,而是悄悄安排到一些小型的农家乐或单位食堂进行。排场不减当年,大吃大喝依然如故。这样的事情看起来是小事,实际上是吃喝风有所抬头,有着踩红线、越雷池、不缩手的明显特征,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

      近阶段,我们欣喜地看到很多地方对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很多党员干部带头反对餐桌上的铺张浪费、损公肥私行为;很多单位党组织,不仅把珍惜粮食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的教育内容,而且上升到严禁大吃大喝的廉洁自律教育的高度,让党员干部获得“双免疫”。郴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内公务活动“零接待”改革,“餐桌边的负担”明显减轻,“舌尖上的浪费”大幅减少,有效防范“不吃公函吃食堂”等隐形变异风险。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先一条,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实际上说的是做人的四重境界。“公私分明”就是要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这是第一重境界;“先公后私”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第二重境界;“公而忘私”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是第三重境界;“大公无私”就是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最高境界。这四重境界,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升人生境界指明了方向。

      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更应深刻领会公私分明的重要性。做到公私分明,需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当下做起。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自觉规范言行,杜绝任何公私不分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与形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作者单位: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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