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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育教学屏蔽“无关干扰”

《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

      长沙晚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炎炎)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长期困扰中小学教师的各种非教育教学负担,从源头治理、清单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教师借用、数据应用、课后服务、监测核查及协同治理八个方面,划出了明确的管理“红线”与数量“底线”,旨在切实将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保障他们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明确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对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等向教师提出具体要求。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严格执行年度清单管理,未入清单事项一律不得开展,并严禁以调研、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不得简单以留痕资料作为评价依据。

      为杜绝各类活动随意进入校园,文件要求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禁强制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明确教师不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

      文件着力解决教师面临的“表哥”“表姐”困境,要求推动教育数据平台整合共享,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用。面向教师的政务应用程序每年集中清理,不得设置强制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功能,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上传照片、视频等。非教育教学业务调研工作不得进入校园一线开展。

      在课后服务方面,文件强调要保障教师合理待遇,并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明确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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