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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谈恋爱”,侵犯人格权|“新闻漫话”专栏

      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女子叶某通过一款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陈某,两人互生好感。陈某在“恋爱”中刻意隐瞒已婚事实,导致叶某无意中成为“第三者”。叶某偶然得知陈某已婚后深受打击,遂以人格权益受到侵害为由将陈某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陈某书面道歉并进行相应补偿。法官表示,已婚人士假扮单身欺骗他人感情,不仅侵犯了对方的一般人格权,也是对其自身婚姻、家庭生活的伤害。

      文/朱秉山 黄能 图/余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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