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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9月1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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