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觉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主要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两性关系、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第一百五十条至一百五十四条,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指出生活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崇尚勤俭节约作典范,反对铺张浪费。《条例》明确了对生活奢靡、铺张浪费等行为的处分。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下班及时关闭电脑、照明灯等,控制非重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节约一支笔、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等做起,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努力作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表率,自觉把“过紧日子”的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坚持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以身作则作表率,规范网络言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为此,《条例》在多处对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情形,做了明确处分规定。党员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担当,自觉履行维护相应义务。以规范有序的网络行为,坚持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自己,引导好他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携手共建绿色网络空间,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作示范,共筑廉洁防线。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条例》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处分措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家风。倡导廉洁律己的家庭教育,严格要求家人,教育引导配偶和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优良家风融入日常,时刻提醒督促自己及家人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同时,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以优良家风促党风带政风,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严守生活纪律,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