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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企业超标排放被罚12万元

      长沙晚报7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因超标排放,长沙一企业被依法罚款12万元。长沙生态环境部门1日公布了这一案例。

      近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接群众投诉,反映浏阳一竹制品加工厂烟囱低、排放黑浓烟等问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竹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现场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序主要为开料、切割、成型、抛光等,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箱收集与边废料一起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厂内有一台1.5蒸吨/小时锅炉正在使用,采用水浴除尘后高空排放。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锅炉废气进行现场检测,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BHN2024030150-65-1)显示: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数值均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这一情况,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检测报告(BHN2024030150-65-1),依规调取了公司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验收意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及法定代表人易某的相关证件并进行了复印,对易某进行调查询问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违法企业、当事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12万元,目前企业正在自行停产整改。

      据悉,目前,市民可通过“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举报,或者拨打12345政务热线,实名举报长沙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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