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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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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揪出非法喷漆窝点

长沙县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长沙晚报7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村里一处厂房总有喷漆异味飘出来,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记者27日从生态环境部门获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江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近日根据群众投诉线索,在五福村长薮冲组查获一处非法喷漆作业点。

      经查,该作业窝点设在居民自建的钢结构厂房内,当事人刘某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聘请工人开展货车车厢喷漆经营业务。“现场堆放着多种油漆、稀释剂,还有喷枪、气泵等作业设备,地面留有明显的喷漆痕迹。”执法队员介绍,该厂房东北侧上方没有屋顶,整体敞开未做密闭处理,作业区域也没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直接向外排放。厂房外一处废弃冷藏车车厢内,还违规存放了大量同批次的油漆和稀释剂。经执法人员现场抽样送检,涉案红漆、银漆的VOC含量均远超规定限值标准。

      当事人刘某违法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刘某现已主动拆除作业设备、清运涉污物料,及时消除环境危害隐患。

      “挥发性有机物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管控对象,违规无组织排放不仅会造成异味扰民,还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执法队员提醒,从事喷漆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广大生产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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