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2026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长沙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0月10日向长沙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长沙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政治责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校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化。
长沙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赴一线调研,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13日,督察组交办的472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97件,阶段性办结75件,其中责令整改135家;立案处罚28家,罚款47.63万元,立案侦查3件,行政(刑事)拘留1人,约谈22人。
督察指出,长沙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有偏差,“三个清单”落实有差距。责任清单落实存在偏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批示精神不够深刻,贯彻执行力度不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面对2029年第十六届全运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严峻形势,一些干部对PM2.5浓度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靠后等问题,思想上仍存在“达标即可”心态,缺乏“创优争先”的紧迫感,前瞻研判不足、系统谋划欠缺。有的县(市、区)和部门对生态保护责任扛得不牢。对非法捕猎野生鸟类问题重视不够,督察进驻期间,望城区仍出现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的舆情。整改清单落实力度不够。长沙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存量大,整改任务重,部分问题进展较慢。工作清单落实进展滞后。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差距。绿色低碳发展系统性谋划不足,“三大结构”绿色转型协同推进不够,“双碳”工作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待推进。对产业绿色升级缺乏系统性引导。传统制造业高耗能环节退出缓慢,建材、有色加工等环节单位产值能耗高,政策性支持不足,一些企业持观望态度。能源转型缺乏全链条统筹。部分区域在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缺乏科学统筹,美丽河湖、美丽乡村等建设方案和标准体系尚未系统建立,苏圫垸片区整体开发规划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衔接不够紧密。
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缺乏系统谋划。部分区县市、市直部门对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重要性认识不足,系统思维、协同思维树得不牢,存在重短期整治、轻长效制度建设的片面认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流于表面。部分行业领域环境监管缺乏顶层统筹,审批、监管、执法各环节衔接不畅,协同机制搭建滞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商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机制未落地,非法拆解屡禁不止。自然资源与林业、水利等部门对矿山生态修复缺乏有效协同,跟踪监管机制不健全,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未到位。
二是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弱项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差距。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进滞后,部分领域污染治理存在明显短板,攻坚措施科学性和精准性不够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滞后。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贡献率高达38.6%,长沙市4600辆中重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重,约1500辆逾期未年检车辆流向外省,基层排查落实不到位,淘汰更新流于纸面。督察同时发现,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工地存在非作业面裸土未及时覆盖、抑尘设施缺失等问题,38个工地出现多次扬尘问题,道路积尘负荷值较高,在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不足。工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够。重点领域环境绩效水平整体偏低,1709家涉气重点企业中,绩效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占比不到4%。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推进滞后,末端治理水平不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水污染防治成效不足。长沙市水环境质量不稳定,部分重点任务和关键指标存在差距,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部分断面水质提升与水生态改善效果不明显。雨污混排问题突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老化破损、混错接问题普遍,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平均浓度为86.5毫克/升,未达到100毫克/升的考核要求。
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滞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进展较慢,全市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年度任务11块,仅完成5块,完成率45.5%。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缺失,管理混乱、设施停运、非法处置等问题突出。
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长沙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违法违规破坏生态行为监管查处不力,生态修复标准不高。非法生产、侵占林地问题突出。
三是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标准不高。部分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未全面达到整改要求,存在销号把关不严、“重数量轻质量”现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捞刀河排渍泵站混排生活污水问题,虽已整改销号,但督察发现排口仍可闻到明显刺鼻气味,雨污混排问题未从根源上解决。
问题“反弹回潮”。部分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未对照标准巩固成效、长效机制不健全,导致污染出现反复,有的问题整改存在“重销号、轻长效”的现象。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仍然较重,督察发现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杨丰撇洪渠仍有大量生活污水排入,水体发黑发臭,部分污水经雨洪排口直排湘江,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土桥撇洪渠水体水质状况不稳定,存在黑臭水体反弹的风险。浏阳经开区雨水井排放工业废水等问题虽已完成整改销号,但园区雨污分流排查不彻底,多家企业雨水井晴天仍有工业废水排出。
举一反三不够。对督察指出的点上问题缺乏由点及面的系统排查,有的问题整改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历次中央和省级交办长沙市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虽均已完成整改销号,但畜禽养殖场排污问题仍比较突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长株潭沿湘江排渍泵站混排生活污水关联整改点位花园港雨污混排问题,部分区域仍存在雨污混流隐患,部分雨水排口在降雨初期仍有少量混流污水汇入,港渠水体流动性较差,周边存在生活污水散排现象。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县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不到位、运行管理水平低问题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销号,但系统排查不深入。
四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不够深入
部分重点领域在规划布局、制度建设、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能在源头上得到有效管控。
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方面,行业监管与整改闭环不到位。资源化利用能力与产生量不匹配,资源化利用能力存在较大缺口。2023年至2025年全市年均产生建筑垃圾约5000万吨,现有18家资源化利用厂年利用能力1170万吨,仅占产生量的18%。行业规划布局不科学,中转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区域拆迁地块建筑垃圾清理清运不及时,违规倾倒、非法填埋问题突出。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过程“不环保”,部分回收利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面,全过程管控机制存在较大漏洞。源头管控失守,相关部门未将餐饮专用烟道配套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硬性审查条件。夜市及餐饮集中区紧邻居民区布局,“餐饮围城”困局突出,历次督察期间油烟类信访投诉占总量的15%以上。日常监管宽松软。部分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停运、无清洗维护台账,部分餐饮店露天烧烤或通过地下管网无组织排放油烟。部门联动和网格化监管短板明显。审批与执法信息不互通,城管查处的违法线索未同步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天心区、雨花区未将油烟管控纳入网格化管理,流动摊贩底数不清、管控缺失,油烟污染防治法规制度落实不力。
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方面,印刷包装和家具行业结构调整与深度治理明显滞后。产业布局规划落实不力。“出城入园”进展缓慢,全市现有692家印刷企业中,有650家位于园区外,2025年仅10家搬迁入园,大量“散乱污”企业隐匿于居民区,源头管控存在盲区。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推进缓慢。2025年长沙市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率仅60%,低于80%的替代要求,高污染油墨、涂料仍在大量使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治理设施低效失效,部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收集不到位。
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管理方面,行业监管与风险防控问题突出。全流程监管责任落空。2023年至2025年,长沙市申报报废机动车19.88万辆,仅16.47万辆进入合规拆解企业,剩余3.41万辆处置流向不明,同期超40万辆机动车申报灭失下落不明,大量报废车被非法中介截留拆取三元催化器等重要零部件牟利,环境风险突出。
五是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未有效解决
群众突出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映的噪声和异味、城乡人居环境、畜禽养殖等问题,属地及相关部门未采取有力举措,导致群众群访群诉。
噪声和异味扰民问题投诉居高不下。从12345热线数据看,噪声类投诉在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中占比高达73%,部分问题群众反复投诉、历次督察多次交办,至今未能有效解决。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滞后。长沙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城乡接合区域和工业镇“脏乱差”问题突出。开福区星月湖湿地公园水体发黑发臭问题被群众多次反映,虽开展排查整治,但部分水域仍出现藻类滋生、水体富营养化趋势。长沙县秋江大道与泉沿路、黄兴大道南段交会沿线约40至50家固体废物回收经营点无废水废气处理措施,油污四溢。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长期存在。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浏阳市、长沙县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群众投诉反映强烈。长沙县金井镇石井村乌石寺组18号养殖户环保设施简陋、管理粗放,废水收集不彻底、存在露天溢流,周边异味明显。浏阳市普迹镇黄良秋散养户通过软管将养殖废水排入农田,存在偷排行为;镇头镇丰源生态农业存在私设暗管至村民山林、利用渗坑偷排粪污的行为,经检测渗坑内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高达278毫克/升和639毫克/升,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督察强调,长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和“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美丽长沙建设,以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协同推进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美丽系列”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督察整改。
督察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长沙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