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或严禁酒驾 湖南将立法规范管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卓 实习生 田圭灵)像汽车一样,“电单车”今后或将严禁醉酒或酒后驾驶!《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今年内出台,将立法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系列痛点、难点。10日,办法(草案)基层立法协商研讨会在开福区江湾社区举行,研讨成果将整理转化为参政议政建议稿,反馈给立法起草、审议机关,争取地方立法采纳。

  湖南每13人有一辆“电单车”近九成超标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不会堵车……”一首网红歌曲,唱出了摩托和电动自行车在都市交通自由穿行的畅快。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大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省交警总队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刘建峰表示,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了522万辆,长沙市已超70万台,而这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达九成以上。按全省常住人口计算,约平均每13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日渐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流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普遍,在小区交通要道占道停放充电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也成了城市管理一大痛点。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租赁使用管理,湖南省正在酝酿制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提高立法精准度,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协商,民革湖南省委、市委,省司法厅,开福区政协,开福区委统战部组织了此次立法协商研讨。

  聚焦“电单车”管理36条有效建议助力精准立法

  电动自行车乱停、乱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如何解决?该不该强制推行保险?针对公众关注的相关立法问题,民革开福区工委在研讨前期即邀请具丰富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和居民代表,组成3个调研小组,从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认定标准,通行安全,保险购买等问题入手,通过实地调研和网络平台问计社会各界。在办法草案基础上,收集了36条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早在2017年,民革开福区工委即对《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协商研讨,形成5条来自基层的立法建议获得立法采纳,参与立法协商取得重大成果。

  协商会上,交警部门代表建议,立法严禁醉酒或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骑行时接听电话、逆行等危险行为。针对共享“电单车”种种乱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代表则建议,企业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总量应当先报政府交管部门批准了,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企业不得私自划定停泊区域,不得干扰地铁口、巷道通行,应当拟订方案报规划或城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停泊。

  在关于是否应强制保险问题上,市民代表周女士建议外卖平台等特殊行业能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保险。湖南省人大代表袁灿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专用通道和标识建设,同时将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纳入个人征信,更好地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

立法协商会上,社会各界代表畅所欲言。 长沙晚报实习生 田圭灵 摄

沿河路附近,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乱停倒伏,一片狼藉。立法予以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长沙晚报实习生 田圭灵 摄

【作者:李卓】 【编辑:李春璞】
关键词:电单车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