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开出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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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卓 通讯员 黄海花)一份茶油炒土鸡,菜单上写明白分大份、小份,消费者怕浪费,选择点小份,结果却被告知,点大份行,点小份“没货”,店家声称食材缺货,后厨剩菜却成堆……12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该区某餐饮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这也是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以来,开福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首例反食品浪费的案件。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同一样菜,点大份可以,小份就缺食材?”市民陈先生对开福区某知名餐饮店的“奇葩”做法非常不解。4月6日,他在该餐饮门店就餐时,因为就餐人少担心浪费,按菜单点了茶油炒土鸡、砂锅嫩四季豆、香煎葱油饼等几份小份菜。但在等待10几分钟后,商家告知他上述菜肴没有食物原材料。随后,后厨又表示,这些菜只能做大份菜,不能做小份菜。陈先生认为商家存在区别对待与消费歧视,遂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新河市场监管所迅速前往该门店进行核查,发现该门店后厨餐余垃圾剩余过多,食品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值得一提的是,该餐饮店在业内创新推出小份菜模式,避免浪费同时减轻消费者负担,一度深受市场好评。然而,结合投诉内容,执法人员发现,商家在点餐过程中不仅未积极履行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反食品浪费的法定义务,还以“缺食材”为由,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况。同时,该门店未在就餐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关于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和标牌,也没有在餐桌上张贴反对浪费提示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该餐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商家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如果违反该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餐饮从业者应科学合理设计菜单,加强员工培训,主动进行节约提醒,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减少食品浪费,消费者应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社会氛围。


 


【作者:李卓】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反食品浪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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