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开挖人行道 天心城管开出10000元罚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任金海)认为自己工程施工时间短,施工负责人便抱着侥幸心理“无证”开挖人行道。记者从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获悉,当事人柳某被依法处罚10000元,并于今日缴纳罚款。

  据了解,近日,黑石铺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石碑路与黑石路交汇处西南角时,发现有施工人员在人行道上挖掘施工,道路两侧各挖掘了一个大坑,钻机等设备正在作业,工具、硬质塑料管和挖掘出的泥土堆放在人行道上,给路人通行带来了极大不便。执法人员随即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人员出示《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经过调查发现,该施工队负责人柳某私人承包了该处管道更换业务,认为施工周期短,便没有办理相关审批。随后城管队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办理相关许可,待手续补齐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晚柳某认为工程施工量小,仍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施工,连夜完成了工程。次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现场时发现了柳某继续施工事实,将其带到中队进行调查。经查,由于柳某损毁占用人行道路面超过10平方米,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石铺城管执法中队依法给予其10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损毁道路恢复原状。

  经过批评教育,柳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反相关法规,迅速将人行道恢复了原貌,今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据了解,《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在非重点路段未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对道路路面也将造成严重破坏。“城管部门将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作者: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任金海】 【编辑:曾茜】
关键词:人行道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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