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余尾鱼苗放生团头湖,3名捕鱼人知错就改变放鱼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日讯( 通讯员 袁旺 蒋若丹 记者 朱华)2021年4月1日下午,乔口镇政府联合乔口镇派出所和乔口执法中队等单位,督促3名非法捕捞人员在乔口镇团头湖开展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行动,3名曾经参与非法捕捞的人员“知错就改”,自愿购置8000元鱼苗,共7000余尾放生长沙市最大的自然湖泊团头湖。

  2021年3月16日晚12时,乔口镇团头湖村刘某、陈某等三位村民前往团头湖进行电瓶捕鱼,被派出所值勤民警发现,现场收缴渔具,并将他们带往派出所。“我只捕了这么一条小鱼,好玩的样子”,起初陈某等人对于禁渔行动非常不理解。民警向其出示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于2020年7月1日起就施行的《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禁渔水域,禁止使用地笼、电鱼、炸鱼、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刘某、陈某等3位村民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在派出所训诫教育下,3位村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法捕鱼后悔不已,“我知道团头湖是明令禁止的禁渔区,但一是觉得捕点小鱼没多大关系,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愿意购买鱼苗放生,弥补给团头湖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刘某表示。事后,捕鱼人员及其家人主动到乔口渔场认错,乔口渔场考虑到3位捕鱼人系初犯,过程中未造成渔业资源的损失,且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为渔业生态修复做出自己的努力,对3位捕鱼者予以谅解。最后派出所对牵头人员刘某依法取保候审。

  禁渔的目的在于生态修复,为此乔口镇督促非法捕鱼人出资购买鱼苗投放到非法捕捞区域,对破坏水域进行修复。“本次增殖放流行动,展现了党委政府严行禁渔令的决心,通过非法捕捞人员对破坏的水域生态进行补充和恢复,既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也起到了警示的教育宣传作用。”乔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邓传军表示。“让捕鱼人变身放鱼人,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加大禁渔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自觉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中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守护好一江水。”副镇长周勇说到。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不论是让大鱼小鱼虾米有进无出的地笼,还是各种电鱼、炸鱼、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都会直接威胁鱼虾等种群的生存,这种竭泽而渔的掠夺自然,严重损害了长江水域水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实现禁渔,让长江休养生息,已迫在眉睫。

【作者:朱华】 【编辑:易勇】
关键词:生态修复 鱼苗 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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