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每平方米月租仅4元,1516套公租房等你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颜家文 通讯员 凌炜)每平方米月租仅4元,1516套公租房等你来租。记者今日从长沙县住建局获悉,长沙县拟将湘绣苑公租房向符合条件的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即日起即可提出申请。

      湘绣苑公租房位于长沙县湘龙街道滨湖西路12号。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233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0882.43平方米,共23栋、1516套(间),总投资5790万元。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申请对象分为符合条件的长沙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若为长沙县城镇户籍家庭,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长沙县城镇常住户籍3年以上(符合长沙县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落户前为非长沙县常住户籍、连续持有长沙县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长沙县常住户籍后可折抵2年),同时符合长沙县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参照《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办法》(长民发〔2018〕50号)文件,划分三档: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长沙县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申请对象若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外来务工人员要求符合缴纳社保要求,与长沙县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同时在长沙县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符合长沙县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长沙县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相关负责人介绍,湘绣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约定另行支付。湘绣苑公租房配租流程按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轮候配租、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和办理入住的程序进行配租。

      记者了解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向长沙县住建局申请。城镇户籍家庭向长沙县住建局申请。长沙县住建局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批,将通过审批的对象纳入长沙县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配租,签订《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配租的,自动将申请对象纳入轮候配租名单,待有适配房源再按审批通过的时间顺序进行配租。申请对象持《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单》到湘绣苑公租房物业前台领取钥匙,即可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对象可到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二楼24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等详细情况可咨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为84060137,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和下午1:00-5:00,政务中心二楼24号窗口或望仙路73号2楼207均可进行咨询。


【作者:颜家文】 【编辑:张日】
关键词: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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