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2016年春季中小学和中专收费标准

  长沙晚报网2月17日讯(记者 岳霞)本周五、六,长沙市中小学生又迎来了2016年新学期的报到日。今日下午,长沙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继续实行“一费制”免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一视同仁

  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的要求,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且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凡享受政府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原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4〕26号文件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执行。

  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普高收费中以省级示范中学高中一年级收费比2015年春季有小幅上升。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合计为1289元/生·期,2016年春季学期收费合计为1302元/生·期。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

  城镇学生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至110元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

  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

【作者:岳霞】 【编辑:李盾】
关键词:中小学收费标准 中小学收费标准 长沙 2016年 春季学期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