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救护教材有误 官方:尽快出台方案解决教材问题
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专业人士发现,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验教科书《生命与健康常识》关于“溺水怎么救护”的内容,存在两处“致命错误”。记者将情况反映至长沙市教育局、湖南省教科院(详见本报9月4日10版)。昨日,记者联系了上述两家单位和省教育厅,他们表示,正在研究解决教材问题。
单位:正在研究解决教材问题
“教小学生下水施救知识,有误导之嫌。”长沙市红十字会救护员罗格认为,提脚倒立、膝顶腹部等控水方法不科学,早已被淘汰,不宜再用。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周小青说:“我们已将教材的问题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等待上级安排。”湖南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一名工作人员说:“今天下午,单位召开会议,专门讨论研究教材问题,尽快出台意见和方案,解决教材问题。”
记者走访了省教育厅。该厅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周先生说,他们会先了解、核实情况,再组织有关单位一起研究、解决此事。“召回教材,估计难度比较大。”他表示,有结果后会联系记者。
家长:应该立即召回
“那些发下去的问题教材怎么办?”“这种书应该立即召回。”“误导小学生,应该立即修订,暂停使用”……广大网友及学生家长看到报道后心情急切,觉得此事刻不容缓。
读者施羊林看到本报报道后言辞恳切地说,对于教材中出现的差错一定要零容忍。一是要严格把关;二是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三是要及时纠错并道歉,让教材真正保持权威。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追惩制度,在教材出现知识性错误或其他严重错误时,能够及时召回,避免出现更严重的错误。
医生:现场紧急抢救有讲究
那么,如何正确救护溺水者呢?罗格说,他们给孩子灌输的是:“救人是大人的事,孩子应该高声呼救,向附近的大人求助或拨打110、120,在岸上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木板,使用长竹竿、绳子拖拉溺水者。”
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应立即做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在泰国旅游期间,长沙市第一医院骨科医生潘凯华曾成功救助一名溺水的黑人青年。他说:“首先,应迅速将溺水者的头向后仰,清除溺水者口鼻里的淤泥、杂草、呕吐物等,打开气道,然后对其进行胸外心肺复苏。”
对呼吸停止者,应立即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托起溺水者下颌,捏住其鼻孔,深吸一口气后,持续吹气1秒以上,保证有足量的气体进入并使其胸廓起伏,成人吹气频率为12次/分钟,儿童15次/分钟,婴儿20次/分钟,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对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线中点(胸骨中下1/3处),用左手掌跟紧贴病人的胸部,两手重叠,左手五指翘起,双臂伸直,用上身力量用力按压30次(按压频率100~120次∕分钟,按压深度4~5厘米)。

教材出错, 有必要解释清楚
迟度
据《长沙晚报》昨日报道,长沙市红十字会救护员罗格发现,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验教科书《生命与健康常识》关于“溺水怎么救护”的内容,存在两处“致命错误”。获悉情况后,有关部门表示将反映问题并尽快修订。
本土教材出现错误,确实不该,但怎么修订,仍有可探讨之处。
报道提及的两处错误,分属不同性质。一是把考核专业救护员的要求,套在了小朋友身上,属于“张冠李戴”。这应立即更正。有多大力气做多大事,要教导小孩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救助溺水者。至于怎么改,我倒有个建议,不妨参照此前走红网络,由常州警察拍摄的“防溺水趣味科普片”的手法,用通俗的语言寓教于乐。
第二种错误则复杂一些,属于知识的更新换代。以往很多人奉之圭臬的“控水法”,现在已经过时,业内人士说早在30年前就淘汰了。但据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内关于“控水法”的争议仍时有出现。最著名的是2013年,原卫生部官微推送“控水法”引发的一场大讨论。彼时,赞弹双方都有支持者。而时至今日,依然有报道提及“控水法”救人的细节。当然,这种声音越来越少,可在知识新旧更替之际,教材该怎么修订,需做科学研判。比如,是把“控水法”修改完善后,暂时跟“心肺复苏法”并提,还是完全摒弃掉?这需要有个明确答案。
我们都知道,教材出错的后果不比一般书籍,更何况,这次还直接跟孩子的生命健康有关;我们也理解修改教材在具体操作中的复杂性,要给予必要的时间。但归根结底,对于出错,还是要有一个确切的答复——什么时候改,又准备怎么改?鉴于“控水法”还有一定的市场,我建议,不妨化危为机,召集相关人士展开一场大讨论,彻底把问题讲清楚,然后形成结论,体现在教材上。这样,对社会大众来说,也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作者系滩头坪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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