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现在终于知道真相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运源 通讯员 朱文青)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养身,生活中哪些事对身体好哪些事对身体不好,都会掂量掂量。市民李女士就是这样的“惜命”一族,最近她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慢性胃肠炎,医生开了几百元的药。但常话说“是药三分毒”,李女士纠结要不要吃这个药,她非常想知道“是药三分毒”有道理吗?
对此,长沙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席兰艳表示,“是药三分毒”是中医学里的一句话,追溯其根源却无从查证,后人推测其理论出处为2000年前,成书于战国或者西汉时期的《黄帝内经》,这句话很好地体现了中医的辨证论治思维,说明了药物的效果存在复杂的辩证关系。
席兰艳说,事实上,“是药三分毒”中“毒”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与现代药理学中药物的“毒性”有较大差别。广义认为,第一,古人将药与毒并列,认为药即毒,毒即药,毒药是一切药物的总称。第二,古人认为“毒”指药物的“偏性”,常用药物来“以偏纠偏”和“以毒攻毒”。第三,古人用“毒性”来表示药物作用的强弱。到了现代,人们对“是药三分毒”中“毒”的理解逐渐偏于狭义,认为凡是药物都具有毒副作用。现代药理学理论认为“毒”是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属于药品不良反应范畴,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不包括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的差异,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个体差异,其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表现不一,这就是为什么服用同一种降压药,有些人出现咳嗽,而有些人没有不适的原因。
“药物是把双刃剑,既能治病,也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席兰艳认为,原则上,如果不需要用药尽量不用药,比如一些轻症的感冒等。但也不应讳疾忌医,如果因疾病需要必须要用药的,应该严格遵医嘱用药,以免耽误病情。用药应遵循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 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席兰艳提醒,是药三分毒,但是药品在体内都有一个清除的过程,一般不会永久性地蓄积于人体内,并且药品在上市前都经过了大量的动物研究和临床研究等,只要科学用药,就能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并且有效避免或减少毒副作用的发生。首先在药物的品种选择上,应根据医生或药师的治疗方案选择药物,而不是以他人的经验或者广告宣传随便用药,无论中药和西药,不对症的服用或长时间服用,对身体都是有害的。其次,吃药前须看药品说明书,了解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禁忌症等,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监测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要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寻求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以免引起不良后果。再次,不过度滥用药物,注意药品的用法用量、疗程等都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用量不足可能达不到临床疗效,而超剂量使用、给药方法不正确都可能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最后,病人在用药期间应根据病情及时调整药物方案,定期复查,不可随意停用或加用药物。特殊情况下,可评估获益与风险,在承担一定用药风险的情况下选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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