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审计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和平)长沙市教育局今日对外公布《2019年长沙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防范民办学校财务风险、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将对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长沙市怡雅中学、长沙中加学校、长沙市湘一立信实验学校、湖南广益实验中学、长沙市明达中学、长沙市望城区金海学校、宁乡市碧桂园学校、宁乡市玉潭中学等10所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市县共管民办学校以及区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审计。

  根据《方案》安排,审计重点关注这些学校的办学管理、财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三方面。其中,“学校办学管理”重点关注法人治理、举办者资质、合作办学情况等。如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是否具备与举办学校的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其净资产或者货币资金是否能够满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举办者或转让举办者权益的行为。在合作办学上,是否有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具体是如何参与举办的;合作办学协议是否规范,双方权责利是否清晰;是否有以学校名义对外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情况,具体是如何参与的。

  “财务管理”主要关注是否存在虚列虚报支出和侵占、挪用、抽逃办学资金的行为;财务账目是否清晰、有无潜在的财务风险;是否有违规招生行为, 招生过程中是否暗中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招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公开,是否存在招生回扣行为,是否按照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向学生收取的保险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相应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有回扣。

  《方案》明确,“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审计,则审查学校是否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是否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教师培训等。对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还要审计公办学校派驻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公办教师在学校的占比情况,是否在民办学校领取报酬与福利。

  该专项审计从9月下旬启动,至2020年2月结束。对存在重大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适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作者:周和平】 【编辑:姚碧姿】
关键词:审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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