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季·中考|长沙县2022年中考方案出炉 ,将于6月18日开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文 通讯员 杨宁 傅宇平)每年中考备受关注,昨日《长沙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炉。根据方案,2022年长沙县中考将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中考中招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第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初三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综200分(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折合为各60分)、理综200分(含物理、化学,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凡2021年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是在长沙地区以外参考的初三学生,必须重新报名参加长沙县今年6月20日的生物、地理中考,以本次成绩折算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2022年,长沙县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中考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长沙县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长沙县教育考试中心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言语残疾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720分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
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7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中考40分。
听障考生申请免试听力的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长沙县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作假者,记入其初中毕业生诚信档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等处理。
公办高中继续取消择校生计划政策
参与高中招生的学校分为公办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其中,公办学校有长沙县第一中学、长沙县实验中学、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县昌济中学、长沙县第二中学、长沙县第三中学、长沙县第六中学、长沙县第七中学、长沙县第九中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2022年全县公办高中仍继续执行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政策。
具有长沙县全国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由全国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5月13日。现在外地(长沙县以外)就读,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应届毕业生(简称“外地回县生”)直接到长沙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日期为5月9日—5月13日。
值得注意的是,凡未参加长沙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参与长沙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凡没有全国学籍或全国学籍系统中不是初中毕业生的,即使录取了高中学校也不予以注册,退回对应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负全责。
根据方案要求,志愿填报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好书面承诺书并签名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学校及教师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某个学校,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预录协议等。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凡因学校及教师违规侵害了学生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及当事人责任。所有考生志愿,各学校校长、班主任均需要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校长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
高中学校根据这些依据录取新生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具体录取规则为:
①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长沙县一中、长沙县实验中学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中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中凡有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②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③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④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又相同时,再依次比较语数英三科总和、数学、理综、文综、语文、英语、体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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