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追回的钱都去哪儿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1日讯 据湖南微政务消息:《人民日报》7月12日报道了一则重要新闻——外逃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其中提到,该案的一个重大突破意义是,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成功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

  

  反腐追回的钱去哪儿了

  在贪腐官员的审判和通报过程中,我们常见的一句话是“并处没收个人财产”。那么,反腐追回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所谓“腐败资金”大致分成两类,其中有违纪违规资金,以及违法犯罪资金。

  同时,在查处腐败分子、处理涉及腐败资金时,还常常涉及到很多名贵物品,比如古玩字画、玉石等。

  反腐追回资金的去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违纪违规资金——将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然后根据规定上缴国库。

  违法犯罪资金——经法院审定认定并予以追缴,追缴后上缴国库。

  违规收受的名贵物品——根据规定经过公开拍卖后变成资金,然后上缴国库。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涉案人员财产被冻结后,经法院认定不属于赃款的,予以退还。

  

  涉案财物信息来去全程监控

  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加大,涉案财物数量大幅增长,暂扣、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逐渐加大,管理难度与日俱增。为彻底解决涉案财物管理底数不清、账物不符、监管乏力、重复劳动等问题,2016年6月,中央纪委决定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建设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

  《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6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全面使用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的消息。报道指出,这是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重要一环,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内部管理、防止“灯下黑”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介绍,该系统依托纪检监察内网运行,分别设置了委领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5类用户,具有涉案财物登记、移交、保管、审理、处置、监督、查询等功能。通过该系统,将所有涉案财物信息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每件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轨迹可查,全程监控,实现了“情况明、数字准”,有效提高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下一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将根据地方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系统进行改造,将该系统进行推广使用,从而实现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

  

  决不让腐败分子捞到好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的追赃“特别程序”以及一系列党内法规的完善出台,腐败分子过往“权能生钱,钱能生权”的权钱交易之路,已经越来越少、越来越窄。

  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贪污贿赂等五类重大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等情形时如何追赃,进行了明确。这五类犯罪中的所得,不论是用于买房子还是投产业,不管如何改头换面、重新包装以及变得更值钱,都将认定或推定为“违法所得”,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均可以申请予以没收。

【作者:】 【编辑:谭伟】
关键词: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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