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刘宁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宣布中共中央关于辽宁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

  中央批准:刘宁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张光军宣布中央决定 陈求发刘宁讲话 夏德仁出席

  6月30日,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辽宁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张光军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刘宁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刘宁讲话。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同志,辽宁省委副书记周波和现职省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作者:】 【编辑:谭伟】
关键词:人事 辽宁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