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万次地请求你们,今后再也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
编者按:
寒酸的礼品单、简陋的木床、泛黄的家书、破洞的汗衫、变形的木屐、革命的旧址……一件件红色文物、一处处红色遗迹从历史深处走来,它们背后都有着怎样的廉洁故事?又记录了一段什么样的历史?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从百年党史中感悟初心使命、筑牢信仰基石、汲取奋进力量,“清廉长沙”特推出“红色珍宝·闪光记忆”专栏,讲述那些红色文物和遗迹背后的廉洁故事和革命先辈们的家国情怀。
今天推出第三期
《胡耀邦写给家乡公社党支部的一封信》






在胡耀邦同志纪念馆陈列着这样一封特别的信件,这封信件的背后有着一段感人的故事。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正值国民经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胡耀邦的家乡浏阳县文家市镇金星大队修建了一座小型水库,由于物资紧张买不到发电机,于是党支部找到了胡耀邦的哥哥胡耀福和堂弟胡耀简,请两人一同去北京,求助时任团中央书记的胡耀邦购买发电机。去北京,总不好让他们空着手进胡耀邦的家门,于是便捎上了一些家乡的土特产冬笋和芋头,这样也是按照家乡农民的习俗表达了家乡人的一点心意。
耀福和耀简去了胡耀邦家,直截了当的讲了家乡大队领导的请求。胡耀邦认为修水库发电是件造福于百姓的大好事,同意帮忙买发电机,但是对于他们两人用公款作路费以及送来一些土特产这两件事情却十分生气。他当即提笔给公社党支部书记龚光繁以及金星大队党支部写了一封长信和一张便条,并按照市价退回了土特产的价款。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光繁同志:我再次请求你们,一定不许他们来,这次他们来的路费,听说又是大队出的。这就更不对了。中央曾三番五令要求各地坚决纠正‘共产风’,坚决严格财政管理制度。你们怎么可以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外出作路费呢?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啊!如果社员要追查这些事,你们是负不起这种责任的,请你们党支部认真议议这件事!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万万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错误。
送来的冬笋和芋头,这又是社员用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特别是现在困难时期,大家要拿来顶粮食,你们送给我也做得不对,但是已经送来了,退回去又不方便。只好按照你们那里的价值,退回二十四元钱,交耀简带回去,请偿还生产这些东西的社员。在这里,我一万次地请求你们,今后再也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如果再送,我就向你们县委写信,说你们犯了法,犯了政治错误。”
这封信后更是附上了一张特别的清单:

上面详细地记载着:
去年七月带来:
1、茶油15斤,每斤0.54元,共8.1元
2、豆子10斤,每斤0.1元,共1元
3、油饼60个,每个0.08元,共4.8元
4、熏鱼20斤,每斤0.7元,共14元
5、一共27.9元,交胡耀福带回,务必退回公社。
胡耀邦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区区27.9元,了了一点土特产,尽管已过去7个月时间,胡耀邦仍旧一笔一笔把账算清楚。我们在字里行间看到的也许是柴米油盐事,但这折射的却是一位共产党员的清廉自守之心。品读着这封特别的信件,让人感慨良多,那发黄的字迹折射出胡耀邦公私分明坦荡无私的崇高品质。而这种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一尘不染的高尚品德,人们将永远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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