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冒:强化依法治旅 护航全域旅游

  编者按

  旅游业,是一个以人的精神需求为服务对象的行业,保护旅游者权益,提高游客的幸福感与愉悦度,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

  长沙旅游业正进入黄金机遇期,能不能把握机遇,真正实现“幸福在哪里,旅游告诉你”,对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第七个中国旅游日来临之际,市旅游局联合长沙晚报推出《旅游法》普法专题报道,希望能从法规层面,提升旅游这一“幸福产业”的含金量。



  长沙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冒

  2016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国家旅游局今年1月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旅游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这些指示精神,对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更好地释放旅游产业的动力引擎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全国首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为全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之先河。它既为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长沙发展全域旅游提供了重要机遇。宣传贯彻《办法》与发展全域旅游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大力宣传贯彻《办法》,积极融入国家全域旅游“三步走战略”,全面提升依法治旅工作水平,努力推动长沙全域旅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好《办法》。全市旅游行业要根据省旅发委的具体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好《办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自觉把贯彻落实《办法》与谋划推进当前旅游工作相结合,与促进旅游行业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尤其要加快出台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引领长沙全域旅游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要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好《办法》。坚持目标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个层面向全市旅游行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提高《办法》的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学《办法》、知《办法》、用《办法》、守《办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多层次的宣传,强化旅游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治、责任与担当意识,打造一支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干部队伍;强化旅游从业组织和个人的遵法、守法和普法意识,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承担起自身责任、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强化市民和游客的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促进其文明旅游、合理消费、依法维权。

  三要积极行动,全面落实好《办法》。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拉动作用突出,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各级党委政府尤其需要用全局观念、系统思维来谋划推进。要通过贯彻落实《办法》,积极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理顺旅游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夯实相关职能部门与旅游相关的监管责任,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综合产业综合抓的良好格局;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全面整合各相关行业的资源,突出创新驱动,推进跨界融合,实现共荣发展。

【作者:吴颖姝】 【编辑:曾茜】
关键词: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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