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个明白 | 长沙官方发布游泳健康安全指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7日讯(记者 彭放 通讯员 宁涵清 梅旸)三伏天,市内各大游泳场馆人数激增。自7月13日开始,23家游泳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孩子们游泳消暑的热情更加高涨。随之而来的游泳池的水质卫生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

  今天,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发布游泳健康安全指南,提醒市民在尽情享受透心畅快的同时,应注意辨别游泳场所的卫生条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点防范5类传染病。

  疾病类型:传染性皮肤病

  游泳者最好自备毛巾拖鞋

  上周,梁女士带孩子去游泳馆玩,当天晚上孩子皮肤有点痒,第二天胳膊和脖子上都出现了红色小疙瘩。医生表示,脚癣、体癣、灰指甲等真菌感染容易在泳池传染,疥螨等寄生虫一般不会在池水中传播,却容易经共用物品传染。

  【健康提醒】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副科长龙昱提醒,市民患有皮肤病或皮肤有破损,都不宜去公共游泳场馆游泳。游泳者最好自备毛巾、拖鞋、浴巾等物品。换衣服的时候,尽量不要让皮肤直接接触公用的凳子,换下来的衣服装进干净的袋子里,内衣最好裹在外衣里面装好。游泳前先淋浴,冲洗掉身上的汗液,以免汗液中的尿素污染池水;经浸脚池消毒,杀灭脚部细菌、真菌等病原体。不要坐在泳池边的地面休息玩耍,以免引起病菌感染。游泳池的水含氯比较高,对头发和皮肤有一定的腐蚀性,建议每次游泳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游泳结束后立即洗澡

  疾病类型:眼部传染病

  游泳时佩戴密封性好的泳镜

  5岁的小童经常在小区的游泳池玩。前几天,她的右眼发红、刺痛,相同的症状很快蔓延到左眼,在医院被诊断为急性传染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

  医生表示,红眼病传染性强、传播迅速,一般在感染后1-2天内开始发病,沾染病毒的手、毛巾、水等都可以成为传播媒介。夏季各种病原微生物繁殖迅速,一些病原菌和病毒可通过“病眼-水-正常眼睛”,或者“病眼-手或物-正常眼睛”两种途径进行传播,以水源的传播更为普遍而迅速。

  【健康提醒】患上眼部传染病的患者严禁去公共游泳池。健康人到公共泳池,应注意不和他人共用洗浴用品等,游泳时佩戴密封性好的泳镜,不要用手揉眼睛。游泳后,用清水冲洗一下眼睛,有条件的滴上几滴眼药水,如氯霉素眼药水等,缓解或消除游泳引起的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

  疾病类型:妇科病和性传播疾病

  经期前后两三天避免游泳

  大学生小琳特别喜欢游泳,经常在经期刚结束就去公共泳池,结果引发了妇科炎症。还有一些女性患者疑惑,自己洁身自好,为什么会患上难以启齿的性病?医生介绍,除了性行为外,还有小部分性病患者是通过非性接触感染的,在公共游泳池接触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就可能引起感染。

  【健康提醒】女性在经期前后两三天尽量避免游泳,因为这个时期机体免疫力差,很容易引发感染。

  “性病经过泳池的水传播的可能性极小,更衣室、凳子、毛巾、栏杆等公共设施更容易成为各种性病病原体的传播途径。”龙昱建议,尽量不要去人特别多的泳池游泳。换下来的衣服、毛巾等不要乱放,装进自己准备好的袋子里。游泳之后,泳具、泳衣要及时清洗晾干,不和日常衣服放在一起,以免污染。用手接触过公用设施后要用肥皂清洗,不要到别人刚刚躺过或坐过、尚未干燥的椅子上休息。

  疾病类型:耳炎

  发生呛水不要使劲擤鼻子

  12岁的军军前几天游泳时不小心呛了一口水,回家后出现右耳朵疼痛,过了两天症状不见缓解,听力开始下降,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中耳炎。

  医生介绍,游泳后最常见的是因呛水逆行感染引起的中耳炎患者,其中又以孩子居多。“孩子鼻咽管较平直,游泳池的水容易通过鼻咽部进入,并将细菌带入,从而诱发中耳炎。”医生说。另外,如果泳池中的水灌进外耳道,也可能产生炎症。

  【健康提醒】游泳时最好使用游泳专用耳塞。如有水进入外耳道,可用棉棒放在外耳道口将水吸出,或歪头将进水的耳朵向下,蹦跳几下,同时向外方向牵拉耳廓,让水流出并擦干。游泳时如果发生呛水千万不要使劲擤鼻子,否则咽鼓管扩张,脏东西会随着咽鼓管进入耳内,引起炎症。游泳后如出现耳痛、耳朵堵塞,听力下降甚至出现晕眩,应警惕耳炎,尽快到医院就诊,以免影响听力。

  疾病类型:胃肠道疾病

  游泳时尽量避免呛水吞水

  7岁的童童在小区公共泳池游泳后出现腹泻。医生分析,孩子游泳后腹泻,除了受凉等原因,也可能是池水进入口腔造成的。虽然游泳池的水会经过消毒,但不能杀死所有的病原微生物,一旦孩子游泳时呛水或吞水,细菌就会进入体内。

  【健康提醒】家长应教育孩子,不可以在泳池中吐痰或小便。游泳时戴好鼻夹和耳塞,注意及时换气,尽量避免呛水、吞水。游泳后应该先漱口再吃东西,以免使病菌便通过饮水、进食等进入胃肠道。

  选择游泳场所注意“七看一闻”

  7月至9月,长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将以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游泳场所为重点,对全市的游泳场馆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市民如发现泳池存在卫生问题,可拔打85570477投诉。

  卫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人工游泳场所时应注意“七看一闻”。

  1.看证照。看游泳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许可证》。持有卫生计生部门审核通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这类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管理通常是合格的。

  2.看分级。市内的游泳场所已纳入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范围,“A级”表示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优秀;“B级”表示卫生状况良好,“C级”一般。

  3.看报告。游泳场所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近期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游泳池水质自检情况。自检结果包括泳池水的水温、余氯浓度和PH值等。

  4.看检查岗。看游泳场馆是否设有健康检查岗。游泳场馆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每位入池游泳者的健康情况,若发现有红眼病、沙眼等传染性疾病,应阻止其进入。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醒目标志。

  5.看设施。看游泳场所是否设置了符合卫生要求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强淋设施和浸脚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泳客是否经过强制性淋浴设施和强制性浸脚池入池。

  6.看人数。游泳池内人员过多,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1250平方米的标准游泳池最多只能容纳500人,即应保证每人2.5平方米以上的水面。

  7.看水质。看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等。水质良好的游泳池水色清澈、能见度高,站在泳池边能够看见3~4个泳道外的池底,且池底无污垢,池壁无藻类、虫类生长。

  8.闻气味。游泳者贴近水面应能闻到淡淡的氯气的味道,既不能太浓,也不能闻不到。如果气味浓烈呛人,可能添加了过量的消毒剂,易引起皮肤过敏,刺激呼吸道;如果闻不到,说明余氯太少,达不到消毒效果。

  在游泳场所需避免3种错误行为

  除了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泳池,游泳者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专家总结了3种在公共游泳场所常见的错误行为。

  一是下水前不淋浴、不泡脚。人体皮肤、头发常常带有油脂、汗液,以及护肤品、化妆品等,这些物质易溶于水且不易被过滤掉。因此,在下水游泳前应遵守“先淋浴,后泡脚”的要求,以免污染水质。

  二是不戴泳镜。泳池水含有消毒杀菌成分,会对眼睛产生刺激,引起眼红、眼刺痛等症状,不带泳镜还会增加感染红眼病等眼部传染病的几率。

  三是不戴泳帽。泳池水里有一定的余氯,易损伤头发,导致头发干枯变黄。戴泳帽不仅可以对头发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还能防止头发掉落弄脏池水或堵塞池水过滤设施。

【作者:彭放 通讯员 宁涵清 梅旸】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游泳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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