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区内销售散煤 芙蓉区开出散煤禁售首张罚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3日讯(记者 彭玮蔚)“知道城区不准烧煤,可还是存在侥幸心理,趁着夜晚送一车煤进城,没想到被查”,当事人胡某后悔不迭,“准备改行卖蔬菜,再也不制售藕煤了”。

  今日,芙蓉区工商部门依法对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的胡某实施顶格处罚,处货物价值三倍,1470元的罚款。据悉,这是长沙市蓝天保卫战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市政府“十个严禁”要求开出的首张罚单。

  芙蓉区地处中心城区,餐饮服务业密集,一些小餐饮仍有使用藕煤的习惯。从2016年开始,芙蓉区加大了对禁燃区内燃用散煤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了全面取缔散煤制销点外,同时对小餐饮违规燃煤炉具进行了收缴。通过两年的集中整治,全区餐饮服务行业清洁能源改烧率达到80%以上,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蓝天保卫战行动开展以来,芙蓉区13个街道已收缴反弹燃煤炉具347个。

  “下一步,针对禁燃区内运输,销售散煤的行为,我们将做到一案三查,查违禁车辆,查违规运输,查违法销售,交警、城管和工商联合执法,彻底堵住散煤制售源头”。芙蓉区蓝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作者:记者 彭玮蔚】 【编辑:吴静波】
关键词:芙蓉区 大气 污染 煤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