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今日实施,长沙新买超标车将无法上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骑电动车逆行很危险,也违反交通法规,请您下车接受处罚。”今日中午,长沙湘江路人民路口,一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被长沙天心交警大队民警拦下。4月15日起,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长沙公安交警也将加强“三类”(电的、快递、外卖)电动车及“五类”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交警提醒市民,请大家购买、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新购超标车将无法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

  电动车新旧标准有何不同?

  新国标要求必须带脚踏,时速不超25公里

  电动车新国标于2018年5月15日正式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新旧国标有什么不同?记者对比发现,新国标全面提升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新标准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跟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且禁止改装,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与此同时,为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新国标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此外,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长宽高等部件的尺寸做出更具体的要求,避免车辆体型过大影响骑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整车高度≤1100毫米;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450毫米;前、后轮中心距≤1250毫米;鞍座高度≥635毫米;鞍座长度≤350毫米;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175毫米。

  “超标”电动车还能上路吗?

  设置过渡期,稳步淘汰在用超标车

  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交通工具,电动车成为长沙人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2018年数据显示,长沙电动车保有量达近100万辆。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后,引发了不少市民热议,网上也有“新标准实施后骑电动车必须考驾照”“不符合标准的车不能上路”等种种言论。市民罗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3月买的电动车按新国标是超标车,“现在还能上路吗?”

  今日是电动车新国标实施第一天,长沙交警加强了对“电的”、快递、外卖等“三类”电动车及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安装伞具、占用机动车道、搭载多人等“五类”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记者看到,在湘江路人民路口,即使看到路面有民警,仍有电动车侥幸闯红灯或者逆行,被民警拦下。

  “按照新国标,目前在长沙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大多数都是超标电动车。”天心交警大队铁骑中队中队长王春华说。按照新国标管理,电动车被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其中电动自行车归属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划归机动车管理,按照道路法律法规需要上机动车牌照、考取驾驶证、购买相应保险等才可上路。

  面对超标电动车保有量巨大的现状,国家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超标电动车。据国家规定,对于在用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综合施策,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号牌。对未按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因地制宜,推动政府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目前,长沙正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方案,并将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

  购买新电动车需要注意什么?

  长沙新买非标车将无法上牌上路

  “这是新国标的电动车吗?”今日下午,在长沙火车站的一家电动车店里,有顾客上门询问。记者连日来采访长沙电动车市场发现,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前,不少电动车商家趁机清空库存,一些明显加宽加长的超标电动车被市民买走。

  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长沙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刘建文说,新国标的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超标车”的生产、销售,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长沙公安交警提醒,4月15日起,市民请购买、使用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因不符合国标而无法上牌,而不能上道路行驶。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有“3C”标志、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记者从长沙交警了解到,新国标实施后,长沙公安交警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将建立完善登记管理制度,严把“登记关”,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3C认证证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信息,严禁为未获3C认证的车辆登记上牌。并以新国标实施为契机,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系统,运用面部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大查处力度。请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多地出台地方政策辅助新国标落地

  电动车新国标4月15日实施,外地已经出台相关政策。

  北京:规定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即标准内电动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车需申领临时牌照,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从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无牌电动车上路将被处1000元罚款。

  浙江: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江苏:4月15日起,江苏省旧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4月14日前已经注册登记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对在用的、未纳入我省旧标准产品备案目录内又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之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作者: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编辑:姚碧姿】
关键词:电动车 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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