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投资贸易指南

  一、马来西亚基本环境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是由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国土分为东西两大部分,国土总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国家中局势较为稳定的国家之一,首都吉隆坡。马来西亚自然资源丰富,马来西亚是亚洲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净出口国,此外,马来西亚是产锡大国,但因过度开采,产量逐年减少。

  旅游业是马来西亚的第三大外汇收入来源,知识经济服务业也在同步扩张。马来西亚的主要农产品有棕榈油、橡胶、可可、木材和胡椒等,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世界第三大天然橡胶出口国。

  二、中马投资现状分析

  (一)投资概况

  马来西亚与中国有着长期友好的外交关系和传统友谊。中国与马来西亚于1988年11月21日签订了中马双边投资协定并于1990年3月31日起生效。2012年,中马两国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两国贸易处于持续增长的趋势。

  据世界银行2016年对各国营商环境的调查中,马来西亚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18位,有利于外国企业或个人投资。中国在马来西亚投资的重点项目主要有马中关丹产业园、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关丹港项目、中铁工马来西亚城项目、中广核Edra电站项目、中国银行马来西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分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轨道交通装备东盟制造中心项目、晶科太阳能、晶澳太阳能、旗滨玻璃、信义玻璃、广垦橡胶培育项目等。

  (二)重点领域分析

  马来西亚的主要产业为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目前,马来西亚的重点产业为服务业,据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数据显示:2015年,服务业在GDP中所占比例为53.3%。旅游业是服务业的重要部门。

  1、农业:产品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油棕、橡胶、水稻、蔬菜、可可、椰子、胡椒等,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马来西亚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马来西亚是世界上第二大棕油及相关制品生产国、全球第三大天然橡胶生产国和出口国、第一大橡胶手套、橡胶导管及乳胶线出口国及第五大橡胶消费国。

  2、矿业:马来西亚石油、天然气、锡等自然资源储量丰富,马采矿业以开采石油、天然气为主。

  3、制造业:自马来西亚1957年独立后,制造业以利用本国资源发展加工制造业为主,随着电子、石油、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初级产品加工业地位逐步下降,制造业成为马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4、建筑业: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工程等项目的增多,推动了马来西亚建筑业的发展。

  5、服务业: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增长,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马政府积极鼓励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逐渐成为马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吸收超过50%的就业人口。目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三、马来西亚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一)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马来西亚在独立前,曾经是英国殖民地,因此其法律体系受英国影响很深、成文法与判例法在商业活动中都发挥作用。中国企业到马来西亚投资首先要注意法律环境问题,要严格遵守马来西亚各项法律规定,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情况;聘请当地有验、易于交流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处理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事务,涉及投资经营重大问题和合约谈判及签署,事先一定要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二)注意劳工风险

  马来西亚的签证程序复杂。中资企业办理中国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证难度较大、手续复杂、时间较长。由于中国普通工人派出受限,投资当地的中国企业不得不雇佣当地劳工,但由于语言交流、宗教文化、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运作或工程实施。

  目前,马来西亚未对中国全面开放普通劳务市场,只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引进少量中国技术工人。颁发的工作证需特别注明劳工种类和雇主名称,依合法手续进入马来西亚的劳工若从事不同工作或为不同雇主工作一律视为非法劳工。拟赴西马半岛的外籍劳工可向马来西亚移民局申请,找拟赴东马沙巴和沙捞越两州的外籍劳工则需向当地州政府申请。

  (三)谨慎投资房地产市场

  随着马来西亚本地企业的成长,中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尽管仍保持技术优势,但价格优势已大大缩小,往往需要依靠中国对外优惠性质贷款打开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此类项目跟踪时间长、前期投入大,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

  由于马来西亚业主对中国企业了解日益加深,中国承包工程企业承建项目往往遇到业主不断压价,利润空间受挤压,且时有被业主公司利用、形成中国企业自相竞争的情况。中国房建企业在马来西亚数量较多,一些非传统房建企业为保持企业周转运作而投身房建市场竞争,因房建项目利润薄,部分企业遇到业主拖欠工程款的现象。目前,马来西亚房地产市场出现一定泡沫,企业应谨慎投资。

  (四)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马来西亚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和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还有银行的保理等业务,以及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各类担保业务。

  (五)马来西亚投资争议解决方法

  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组约公约》)缔约国,仲裁裁决可以通过当地法院执行,仲裁由双方约定,可以选择异地仲裁或国际仲裁,在马来西亚可以选择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马来西亚是《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1965年华盛顿公约”)的签字国,在马投资出现争端时,可依照该公约,将投资争议提交位于华盛顿的解決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以保障投资纠纷的解决和仲裁结果的执行。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是1978年由亚非法律协商委员会主持成立的,作为非盈利性政府间组织,该机构依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条规,为亚太地区贸易、商业与投资提供中立的争议解决服务。

  马来西亚和中国不相互承认对方法庭判决,中国的判决不能在马来西亚执行,反之亦然。因此选择诉讼要考虑以下几点:裁决能否有效执行;资产所在地;司法独立性;费用。


【作者:】 【编辑:张炎炎】
关键词:国际商事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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