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拆了!浏阳沙市百岁古桥被认定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颜开云)浏阳市沙市镇百岁古桥邓家桥因捞刀河治理一度被列入拆除范围,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记者今天从当地获知,浏阳市文物管理部门已下发公函,将其纳入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邓家桥位于沙市集镇与河背村交界处,为五拱石桥,长约80米,宽约4米,主体为红砂条石砌成。因年久失修,其中两拱已经半幅坍塌。

据了解,邓家桥始建于明正德元年(1506年),当地武秀才邓凤阳目睹捞刀河涨水之时以舟楫渡河十分艰难,出资修建石桥,以利行人。其后多次遭遇水毁,遂于1915年原址重建。
4月1日,记者前往现场采访时,沙市镇相关负责人即表示,已向文物管理部门申报启动文物认定程序。
据了解,经相关专家现场踏勘、研讨,并结合史料、评审意见后给出了最终结论。

近日,沙市镇收到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来的公函,邓家桥被纳入《增补浏阳市第三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类别为古建筑。要求贯彻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履行文物属地管理职责,处理好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对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统计,这四级文保单位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20%。除此之外,其余80%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又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它们数量丰富、类型多样、分布广泛,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物载体和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的传承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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