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史上最严”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来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龙雨泉)无证驾驶摩托车一律拘留,3月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目前长沙县正启动“史上最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长沙县2019年涉摩托车、电动车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为332起,占所有一般交通事故的61.48%;2020年为304起,占总数的56.92%,虽然事故数较上一年有所下降,但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占比仍然较大。分析显示,涉摩涉电事故多发高发主要与驾乘人无牌无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强有关,尤其电动车摩托车骑乘者和驾驶者戴头盔率不高,导致在事故中受伤后容易造成重伤或者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长沙县交警正全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本次整治设置了“交通安全现场宣教站”,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驾驶人采取“处罚前教育”的管理措施,处罚前先在宣教点上一堂交通安全培训课,再观看交通事故视频,然后参加安全法律常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处罚,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行的守法率和戴帽率。

“现在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也要抓啦?”15时,家住长沙县的段女士骑着电动车经过星沙大道漓湘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段女士驾驶的电动车并未上牌。段女士被交警带至旁边交警岗亭里设置的“就地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学习大约20分钟后她扫码进行了线上测试,测试合格后,段女士方可离开。而和段女士一起学习的小刘在岗亭足足学习了一个小时,考了五次才合格。
本次整治还重点打击摩托车无证驾驶行为,自2月4日以来,长沙县已查获摩托车交通违法305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9人。
长沙县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驾驶摩托车请“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限两人”,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能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守规行为,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伤亡人数,实现“畅安长沙”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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