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给侧改革推进“文化养老”公共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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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当前湖南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全龄友好工程”被列入十项重点工程之一。其中提出,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建设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关爱型城市,打造“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示范典型。在实施“强省会”战略的征途上,长沙应当牢牢把握省会功能定位,顺应积极老龄化发展趋势,自觉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而“文化养老”作为丰富老年精神生活的重要举措,更应发挥应有作用,通过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文化养老”公共平台阵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精神保障,在实现“老有所乐”的过程中探索长沙路径、长沙经验。

  一、长沙市“文化养老”公共平台阵地建设现状和不足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长沙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39849人,占15.33%。为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文化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含社会需求和供给条件两个层面。公共文化平台阵地承担了城市文化养老供给侧的基本框架性功能,是推进“文化养老”的主阵地。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市逐步探索打造了由各级专业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各级涉老群众性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的“文化养老”三类公共平台阵地,老年教育蓬勃发展,老年人文化生活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明显。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亟待克服突破。

  一是“文化养老”服务供不应求。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供不应求成为共性问题。“文化养老”的需求总量迅速增长,要求层次不断提升,而现有公共服务供给总体相对滞后。老年大学 “一座难求”现象十分普遍,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更是严重不足,老年人“文化养老”需求普遍呈抑制状态。同时,现有 “文化养老”服务在针对性、普适性方面仍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高层次的“文化养老”需求。

  二是“文化养老”基础投入存在不足。调查发现,长沙市老年大学等 “文化养老”设施建设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部分现有“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在功能布局、硬件建设、设施配备、运营使用、更新维护等方面存在标准不够高、设施陈旧落后等现象,部分街道(乡镇)、社区(村)存在文化场地借用(共用)、活动时间不能有效保障等问题。同时,现有从业人员专业不配套,基层编制紧张、专职人员少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三是“文化养老”体制机制有待理顺。养老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各职能部门都承担部分“文化养老”职能,但在牵头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形成有效合力上,尚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同时,我市“银发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规范、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尚不健全。

  二、推进长沙市“文化养老”公共平台阵地建设的建议

  本课题组认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平台阵地承担着“文化养老”供给侧的基本框架性功能,为此,应从供给侧发力加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平台建设,兼顾发展的前瞻性、规划的整体性、职责的明确性、工作的系统性、参与的广泛性和目标的实效性。具体有以下建议:

  一是从社会建设的高度审视规划“文化养老”。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了专门部署。提升“文化养老”工程的主动性、自觉性,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文化养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建议通过持续一到两个“三年行动计划”,从根本上改变长沙市基层涉老公共文化平台短缺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文化养老”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落实,老干、教育、宣传、组织、民政、文旅、老龄、卫健、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强化各级老龄委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职能。完善与老龄人口增长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政策,逐步提高适老化社会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积极施行新建住宅开发项目需配建文化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探索涉老专业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指导性配备标准,试行“文化养老”社会指导员制度等。进一步理顺职能管理体制,适时将老年大学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议明确教育部门牵头管理协调,单列工作经费,试行适当收费,扩大优化产品供给。

  三是充分发挥“主阵地”示范引领承载作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好各级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图书馆、群艺馆等“主阵地”的示范引领承载作用。立足“主阵地”基本框架,进一步破除行政壁垒,以业务为主线逐步打通涉老文化区块链式服务功能,并在城市建设中对部分基础设施和功能场馆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强涉老公共平台阵地的覆盖延伸,夯实县级以下涉老文化服务基层基础。探索以主阵地联合高校、社区和其他社会机构乃至企业等,引入社会智库、社会资金、社会资源等开展公益项目化合作,依托各级主阵地现有设施,发挥其“文化养老”中的创新、蓄能、聚合和先导功能。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在公共平台阵地建设上,建议采取民建公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等形式扩大供给。在市场主体管理上,应围绕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培育、引导和扶持一批有社会责任的涉老市场主体,鼓励个性化的“文化养老”产品供给,依法打击以为老服务为名的诈骗和不诚信商业行为。同时,还可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大学、高校和中小学校等),采取送课送教下乡、提供师资与教学资源、开放活动场所等方式,为老年人参与“文化养老”提供多渠道保障。

  五是统筹城乡“文化养老”基础建设。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现有乡村党建和公共文化阵地设施,对接市县老年大学、文化机构等,进一步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惠型农村文化平台阵地,缩小城乡“文化养老”供给差距。加大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扩大活动场所和活动器材等的供给,切实结合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逐步构建完善社区“文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探索“党建+互联网+文化养老”模式,依托长沙终身教育学习网、“电视云课堂”等线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乡镇基层党校等平台阵地,实现思想引领、文化娱乐、学习培训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发挥阵地辐射作用。(本文系长沙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2csskkt11)


【作者:】 【编辑:易隽】
关键词:文化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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