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长沙某钢铁贸易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被处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5日讯(通讯员 谢赛虎)8月5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典型违法案例。涉事企业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被立案调查并罚款。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28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管检查中发现,长沙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问题。应急管理部门于当日立案调查。当天下午,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及安全管理员王某到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案情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条第一项“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经营单位有一次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处少于一万元的罚款”规定。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长沙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提醒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教育培训至关重要,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工伤亡与财产损失,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建设安全进行。

其实,安全培训成本其实很低,发生事故的代价却很高。只有实打实组织好培训教育与考试,才能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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