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层次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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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解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郑重宣告:“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其中一条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这既是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思想的发展,也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特内涵与显著特点。

  一、从中国式现代化内涵的整体性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从内涵、性质、模式和前景等方面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高度概括,是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超越,是中国对人类文明作出的原创性贡献。

  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方面各有侧重,但又同属于一个整体。五个方面是彼此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不能离开任何一个方面来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也不能脱离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来独立促进某个方面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得到相应的认识与共识:

  其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与“人口规模巨大”的国情紧密相联的。人口数量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规模巨大的人口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的巨大压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好巨大规模人口“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

  其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可分开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是“共同富裕的全体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如果人民富裕水平跟不上,缺少基础和动力,难以“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始社会和农耕文明的状况不属于现代化的范围);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即使一时能够“与自然和谐共生”,也难以惠及全体人民,难以长期维系。

  其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那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而且二者要“相协调”。同时,“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中,要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容,必须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其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在总体上和终极上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凡是只顾自己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定是难以持久和稳定的,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不能搞资源掠夺与污染转嫁等行为,而要与世界各国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二、从中国式现代化本质的系统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9个方面都只有一个目标,就是确保我们建设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因此,必须从这个“本质要求”系统性出发,立足于结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笔者认为,这9条“本质要求”,可以理解为一个“2+5+2”系统结构。

  第一个“2”,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必须在领导主体与根本制度上始终不渝地坚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个“5”,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具体要求,是以实际行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领域和主要内容,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目标相对应的具体体现,要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与方法、任务与要求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与全过程,使各个领域的改革发展都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际行动,也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坚实完整的支撑系统。

  第二个“2”,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是中国式现代化“胸怀天下”的表现,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一方面,必须包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另一方面,必须创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成就,更好走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三生一体”的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三、以“人的现代化”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人是社会活动与文明发展主体,现代化就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达到文明程度较高阶段的概括,人与自然关系是否和谐,能否实现在文明发展中“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人的现代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人们认为,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重要领域、逻辑主线和核心内容,是人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是社会关系和谐发展,是个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要以“人的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同时要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促进“人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第一句话就是“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所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的概念,在这一节中提出的各项任务,都不是个体性任务,而是群体性任务;不只是环保领域任务,而应是社会领域任务;也不是暂时性任务,而是长期性任务。因此,以“人的现代化”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无论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战略要求,还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际行动,这个“人”都首先是人类的人,是总体的人,是可持续的人。

  在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发展史上,为了追逐财富和控制资源,“一部分人”对于世界的别国资源的大肆掠夺与无度消耗,对于环境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破坏与污染,导致了人类的巨大灾难,埋下了深重隐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加剧人类自身的矛盾和人类与自然矛盾的典型代表,长期呈现出人与人之间不和谐、人与自然之间不和谐的“双重不和谐”状态。在“双重不和谐”关系中,人类首先要做好自身的和谐,在全世界建立起共同关爱自然、关爱地球、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时代价值、制度体系和行动方案。这样才能确保这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具有人类的性质与力量,以“人类的和谐”保障和支撑“人与自然和谐”,通过“双重和谐”实现“和谐共生”,让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一起更好地“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系湖南省绿色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沙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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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解龙】 【编辑: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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