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雷洋案 :个体正义与法治的天平不能偏

  长沙晚报评论员 文峰

  “雷洋案”又有了新进展。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详见本报今日A1版报道)

  此则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因为检察机关决定对涉事警察立案侦查,意味着涉事警察可能不只是存在执法不文明的问题,而是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并且其涉嫌的罪名已经大致确定。显然,这与其之前的一系列澄清行为,无疑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回顾整个事件,其舆论发展轨迹可谓复杂。我们可以看到有人在为涉事警察洗地,有人在传播谣言,有人在辟谣,有人在质疑。甚至,在事件发酵的早期,网友的质疑声浪似乎还形成了某种集体性的安全焦虑。即便之后律师介入此案,舆情也是风波未尽。在泥沙俱下的围观言论中,律师甚至都要透过媒体辟谣。

  因此,即便此刻正义真的到来,这个公众事件带给我们的反思确实很多。一方面,它再次告诉人们,真相只有一个,只不过,在转型的年代,寻找真相有时候确实需要费点工夫。可是,我们不能因为渴望真相,而以不正当的方式去抹黑一个群体,制造某种对立。要知道,目的正确而手段不对,那也不能代表正义。

  另一方面,它也再次提醒公权力部门,时下中国已经进入全民参与信息传播的时代。这个时代解构着“你说我听”的传播范式。每一个网民在参与信息的解读与传播的同时,也形成了全民侦探的舆情特点。有关部门唯有适应新的舆论环境,才不会陷入“塔西佗陷阱”。

  就目前的舆情来看,很多网友对涉事警察都在做有罪推论。其实,涉事警察即便成了犯罪嫌疑人,我们也应该尊重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要公平和正义回归,那我们就不应该让个体正义和法治的天平倾斜。如果是为“平息民怒”,只是为对公民雷洋的死尽快有个交待,就对涉事民警草率地依据舆情进行刑罚,那结果就不是真正的法治正义。

  事实上,就在5月31日,公安部召开会议强调,对涉警舆情,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包庇,绝不袒护。我们希望这个事件能够成为一个经典的建设法治中国的反思案例。在舆论场,也是如此,唯有专业的法治思维覆盖舆论审判思维,法治信仰才能助推中国前行 。

【作者:文峰】 【编辑:饶丽】
关键词:雷洋 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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