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立规矩让“搜索经济”不跑偏
长沙晚报特约评论员 苑广阔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5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6月26日《长沙晚报》)
如果说,此前百度针对搜索服务进行整改,是给企业立规矩;那么此次《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则是给整个行业管理划定了框框。哪些是红线、哪些是必须提供的服务,《规定》里写得明明白白,以后企业再敢搞鬼,民众自会对照规定把它揪出现形。
《规定》要求,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这些说白了,都是最基本的规矩。买一瓶洗发水,还得看有没有商标、有哪些成分、产地在哪儿、功效如何,那么搜索服务作为一项产品,其内容提供商和平台,自然需要确保产品信息真实有效、质量合格。这是常识。
事实上,当前也确实到给搜索经济立规矩的时候了。一方面,以大学生魏则西之死为代表的极端个案,引发舆论关注,很多人炮轰竞价排名机制,已经影响到了搜索服务公开公正的根基;另一方面,在如今这个大数据时代,人们的日常搜索行为,已经成为联系商家和用户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搜索服务进行规制,其实是给互联网经济把好一道门,关系到我们享受到的互联网服务质量。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种经济模式在规矩约束下成型后,它的发展是健康的、可控的。而这样的状态,看似商机减少了、增长减缓了,但换来的是一种稳定感。作为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追求商业利益没有问题,当然不该被指责,但是当这种对商业利益的追求是以牺牲企业的社会责任,牺牲用户的利益为代价,甚至充斥着各种虚假信息、包含着各种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内容的时候,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就不应该再听之任之,坐视不管。
这些年,互联网给我们提供了太多的便利,但它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于是,舆论多在呼吁加强监管。从一个热门事件到企业自查,从约谈涉事企业到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这次《规定》出台让我们看到了给搜索经济立规矩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中,民众有充分讨论,有关方面更新监管措施又是比较及时的。这或许可以给其他互联网领域加强监管提供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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