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金轶:对“标题党”要零容忍

  长沙晚报评论员 屈金轶

  北京市网信办5日对网上“标题党”乱象开展执法检查,向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等网站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经初查,上述网站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正确舆论导向”“侮辱诽谤他人”“传播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等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九不准”行为。(12月7日《长沙晚报》)

  俗话说“货卖一张皮,文看一个题”。为一则新闻拟制一个亮眼传神的题目,原本是为了精准概括新闻主题,引发读者阅读兴趣与关注。然而,如今一些网络媒体的编辑在拟制标题时,却偏执于“为标题而标题”,常常采用正题歪做、故弄玄虚、耸人听闻、夸张煽情、低俗恶搞的手法,抢人眼球赚取点击量。这种“耍小聪明”的标题党,既误导了公众,又损害了媒体公信力,更影响了风清气正的舆论生态。

  众所周知,网络新闻大多以超级链接的形式发布,该超级链接是否被点击,图文是否被阅读,往往取决于标题是否具有冲击力。更何况,一些网站往往将流量大小、点击量的多少与利益分配的多寡挂钩。有了这样的利益推手,网络新闻的娱乐化倾向自然愈演愈烈,“标题党”应运而生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比如,2015年,针对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因为“掏鸟窝”被判刑10年6个月的新闻,有网络媒体以《被重判的鸟事和被轻放的贪官》为题,用“窃国者侯、窃钩者诛”作比,质疑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在公众的眼里,“鸟事”一般是指无关紧要的小事,怎能用来指代一起刑事犯罪行为呢?再比如,一张起名为“美女走光”图,点开一看,却是一张空无一人的海滩图。

  “标题党”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利益考量上的文字暴力。对于这种文字暴力,与其指望网络新闻编辑有朝一日的良心发现与自律式的改邪归正,倒不如有关部门行动起来为“标题党”们施药诊治。除了要加强网络新闻编辑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他们拟制标题的底线意识、警戒线意识外,尤其需要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与完善立体式的监管与问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处“标题党”。

【作者:屈金轶】 【编辑:吴静波】
关键词: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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