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活着”证明折射管理“死板”

张西流
单位为防止有人冒领补助,需要已经退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健在。家住江苏南京六合的丁大爷已84岁了,虽然行动不太方便,但还是来到了辖区派出所,请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他还活着的证明。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派出所已不再开这类证明了。最终,派出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老人开具了证明。(2月23日《现代快报》)
退休老人领取补助金、抚恤金、养老金等社保金,既是社会保障体系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国家养老制度给予公民的一项特殊福利,目的是让离开工作岗位的退休老人晚年物质生活有保障,活得有尊严。因此,按时足额地给退休老人发放社保金,是有关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可见,一名年过八旬的老人领取补助,单位要求开具“活着”证明,是对老年人群体的极不尊重,有违老人的生命尊严。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各地社保金普遍面临支付压力,用好、管好每一分社保金十分重要。特别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离退休人员“人户分离”现象增多,加大了社保金使用的监管难度,需要社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寻求应对之策。再者,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化和社保金社会化发放的全面实行,离退休人员与企业的关系逐步淡化,瞒报、冒领社保金的现象也日趋严重,给社保金社会化发放带来很大的压力。社保金是百姓的“保命钱”,社保部门及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发放制度,严格领取程序,并无不妥。
问题是,一些地方社保金的发放制度,充满歧视退休老人的恶意,领取程序简单粗暴。比如,2013年3月,有网友发帖称,山东菏泽市某区规定退休老人须花5元买“死没死证明”,并到场证明自己没死才能继续领退休金,否则就认定死亡。这恰恰暴露出了有关部门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在服务上存在缺位。
换言之,“活着”证明频现,折射管理“死板”,值得有关部门反思。执行社会保障制度,预防和打击冒领社保金行为,尚需从细节上把关,盯牢百姓的“保命钱”。首先,要建立审核基本社保金领取资格和条件的规章制度,完善、规范社保金发放办法;同时,加强离退休人员相关情况的协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是防范瞒报、冒领社保金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要加大对冒领社保金的追收工作,发现冒领行为后,社保部门要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追回被冒领的社保金,触犯刑律的,应依法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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