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第460期《你说话吧》——“丰巢事件”,真就只是收费争议吗?

长沙晚报第460期《你说话吧》

“丰巢事件”,真就只是收费争议吗?


【主持人语】

最近,丰巢在官网宣布,为了改变连年亏损的情况,免费取件时间只有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0.5元服务费,最多收3元。对此,舆论讨论热度爆棚,有的小区甚至对丰巢进行抵制,当然也有不同声音。那么,快递柜该不该向消费者收取超时服务费?怎么收才合理?如何看待快递柜“两头通吃”的现象?互联网经济告别免费时代了吗?5月15日,长沙晚报第460期《你说话吧》组织相关快递企业、律师和市民代表,在南岩轩茶业蔡锷北路店,进行了现场讨论。与此同时,还有众多话友在网上发表意见。情与法交织,经济、社会、法律问题杂糅,使这场讨论超越了收费本身,成为极具价值的公共话题。现将线上线下讨论的主要观点摘录整理如下。


  
 一、超时收费合不合理

  这年头,有两件最难的事。一件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脑袋,另一件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显然,丰巢此次收取超时费,未能获得消费者们广泛认同。在全民网购的背景下,这无疑是太岁头上动土,因而在话吧现场引发第一波高潮。
 
 杨光辉(开福区湘雅路街道居民):我是网购狂。我想,凡是经历过快递免费上门送件时代的人,都无法接受丰巢收费。更何况眼下,除了快递柜收费以外,菜鸟驿站、快递超市等等,也没有一家向消费者收费的。我的观点非常明确,任何一家公司,想要突然薅老百姓的羊毛,把立足点放在收费上,而不从内部找问题、挖潜力,我送它三个字“死得快”。

吕金达(天心区退休教师):假设丰巢超过12小时就要收费,那么其他公司的快递柜,是不是也要这样收费?如果没有规则,乱开口子,那以后,快递暂存业务都会收费,免费的时间会越来越短。如今,农村取快递额外收取1到2元费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城市快递就要跟风了吗?这不是劣币驱逐良币吗?

纸鸢(网友):丰巢这样收超时费,让消费者反感。而且快递员往往没经买家允许,电话没打一个就直接丢进快递柜,类似于强制消费。

陈鹏科(公职律师):现在的网上购物平台,交易的条件可以说绝大部分都包括了“送货上门”这一条。送货上门就是买方下达订单,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买方的家门口并交给买方。买方所支付的费用中已经包括了送货上门的费用,没有理由要付出额外的费用。  

 

话吧现场,一开始是坚决反对收费,然而,随着讨论深入,认为收费有一定合理性的声音逐渐占了上风,代表性观点是:
  张梅
(芙蓉区南明苑小区居民):我认为,适当收取费用是合理的,但应该免费保存24小时再收。这可以避免少数人恶意长期占用快递柜,降低货柜的使用率,有损其他消费者的权益。我认为,收费的调节作用,应大于牟利作用。其目的,更多是约束肆意占用公共资源,提醒那些有小市民思想的人。
  小精灵(网友):个人认为,只要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限额,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收取。
  蒋不难(自由职业者):我们享受了快递的优质服务,却不想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不理智的。将心比心,如果你开了一家经营快递柜的公司,你愿意客户无限制地拖延时间吗?包裹一呆就是一个星期,又不出一分钱,如果是这样,你的公司还能继续经营下去吗?

袁上(湖南省作协会员):丰巢超时收费,能让用户收取快递的速度变快,有效地治愈习惯性的拖延症,提高快递柜的利用率。

   伍习新(长沙众旺公交公司驾驶员):现在很多小区楼栋的单元都有防盗门,快递员送件上门并不方便。也有不少消费者出于安全考虑,不希望快递员送上门来,宁可自己下楼去取。所以,丰巢的存在是有原因的。目前除丰巢外,还有很多快递柜收取超时费,比如速易递、云柜、收件宝等,有的超时一天收1元,有的收5毛,超时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有的过12小时就算超时,有的过24小时才算超时。我认为,丰巢收取超时费是合理的,但超时的标准应提高到18小时以上为好。

曾昕(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丰巢作为一个企业,它有自己的盈利点。由原来的无偿变成有条件的有偿,这完全是一个市场行为,无可厚非。我认为,一旦它形成了自己的寄存规则,并向消费者告知,其实消费者完全可以自己来决定,是不是选择丰巢来作为存件的地方。换句话说,如果大家都不选择丰巢,那么丰巢也会改变自己的收费模式来适应市场的发展。


   以上发言,把收费解释得似乎有一定道理。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为大家提供方便,收点小钱,怎么啦?
   然而,事情真就这么简单吗?丰巢收费背后,到底存在哪些深层问题?且往下看,讨论进入第二波:5毛钱服务费背后的大问题。

 
  王铎漫画

                              漫画:王铎


二、对“丰巢事件”的多重观察
  1、是否涉及双向收费、一鱼多吃?
  先讲第一个,“丰巢事件”涉及双向收费,一鱼多吃吗?这个话题,法律界人士关注得比较多,请听他们怎么说(篇幅有点长,若嫌慢请直接下跳小结部分):
 
 袁国新(长沙市长沙公证处公证员):从法律上分析:买家线上下单,卖方发货并包邮,买家与卖家是买卖合同关系,快递公司与卖家是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与买家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传统意义上的送货上门,应该送到家门口,但快递公司从节约劳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角度考虑,推出了快递柜,包邮变成了只送到快递柜。这本来就是对运输目的地的私自变更,是快递公司对卖家的违约,但因为损害的是买家的利益,所以,卖家无所谓。快递柜本是快递公司“偷懒”的避风港,现在为了防止买家不及时取货导致快递柜紧张,而向买家收取费用,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
  
  陈鹏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对于“丰巢事件”,我想说的有四点:

首先,买卖双方是一个单独的买卖合同关系,卖方和快递公司是一个单独的承运合同关系,卖方支付运费,快递公司受卖方委托负责运输货物并向买方交货。
  其次,快递公司为了提高快递运送效率,使用丰巢公司提供的快递柜对货物进行临时性保管,直至买家取走货物。说明丰巢快递柜的使用方并不是买家,而是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与丰巢之间是一个单独的保管合同关系。
  第三,丰巢公司向小区物业支付场地租金,和小区物业之间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丰巢虽然花费了场地租赁成本,但是买家没有理由为此埋单,因为快递公司已经向丰巢公司支付了保管费用。

第四,买家本应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但为了方便快递公司,放弃了自己享受送货上门服务的权利,付出了额外的取货劳动。

上述法律关系中,和丰巢公司有关的也只有快递公司。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和“丰巢”公司均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买家没有义务向丰巢支付任何款项。

 

李攀峰(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丰巢事件”中涉及三层法律关系:1、与小区(小区业委会)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关系;2.寄件人与快递公司、收件人之间的快递服务合同关系;3.丰巢与快递公司、收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
   从场地租赁合同关系来看,得看双方是否有相关书面约定,小区如何处理(能否停电,拆除等),得按租赁合同约定来。有小区反映当初丰巢是承诺免费才同意其进驻的,如果仅有口头承诺,虽丰巢有违民事行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但小区方可能也无法证明该承诺的存在及内容。
   从快递服务合同关系来看,丰巢快递柜并非约定的收件地址,如果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即放入,不符合快递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也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服务的自主权,故未经同意放入快递柜的,是不能够收取费用的。
   从保管合同关系来看,因快递企业提供的服务应该是送到收件人指定的地址,如果仅放在快递柜,实际上并未送到位。丰巢的储物功能为快递员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快递企业的运转效率,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其与快递企业或快递员形成保管合同,收取保管费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收件人在明知收费的前提下同意放在快递柜,快递企业的投递义务就完成了,那么收件人就有义务支付费用。大部分人在取快递的时候,可能没看丰巢弹出界面的电子协议就点了,实际上就代表着双方认可了保管合同,认可了收费标准。但不论何种情况,丰巢应当只能向一方收费,毕竟保管的行为只有一个,只能是替一方进行保管。


  法律界人士的发言专业详实,小结一下:
快递柜收费吃相难看,一边收了卖家的钱即快递费的一部分,一边又收了快递公司的使用费,现在还要收买家的钱,三家通吃,想peach(屁吃)!
  当然,发言中提到了快递员不能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将快递放到快递柜;快递柜公司进场时口头承诺免费是否有法律效应,都是老问题了,就不在这里展开。
  
  
2、是否应该政府介入?
  一边是收费有合理性,一边是快递柜公司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公众又无法要求其提供成本明细,事情真就黄泥糊裤裆——不是屎,也是屎,讲不清了吗?
  有话友提供了第二个观察角度:是否应该政府介入?
 
 邹长德(退伍老兵):这次疫情中,快递行业逆势上扬,势头不可阻挡,可以想见,以后随着快递业务大增,快递柜还要迎来一波发展高潮。此时,其贸然改变收费规则,极容易引发人们不好的联想,我们不能任由它不清不楚地存在下去。
  伍习新:使用快递柜,肯定是以后的主要取件方式。如何收费,政府应该加强干预。
  江跃龙(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兼职副秘书长):物流业已经不是纯粹的商业性行为,而是带有公益性质,跟公交有点类似,而公交的票价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现在,消费者、商家对收费各执一词,我建议应该邀请消费者、商家、政府、第三方坐在一起讨论,最好召开调价听证会。这不是为了五毛、一块钱的问题,而是因为发展物流行业是国家战略,必须明确其属性,才能保证健康运转。据统计,我国物流成本比国外高一倍多,现在降物流成本是大趋势,岂能让快递柜增加收费逆潮流而行呢?当然,通过讨论,还要建立合理清晰的成本分摊机制,不能让企业独自承担。
  李细田(长沙惟楚競才教育培训学校品优部数学教研员):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收费制度或条例,再通过听取民意、开展听证,确定合理的收费时段与收费标准。


  
3、互联网免费时代结束了吗?
  随着讨论深入,丰巢事件已经成功破圈。人们开始联想它这一波骚操作,跟此前的网约车、共享单车、微信提现收取手续费等如出一辙。于是,引出来一个话题:互联网免费时代结束了吗?互联网经济,以后会经常出现一家独大、肆意修改规则的现象吗?
  
李攀峰:丰巢收费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于其利用免费的形式抢占渠道,使消费者形成消费习惯后,便突然开始“薅羊毛”,削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给人带来“被收费”的不适感。
  微尘(网友):先是跑马圈地,再是收费圈钱。丰巢收费钱不多,却足够恶心。而且我们还要忍着恶心,继续接受他们的服务,因为他们站在风口上,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这实在让人感到不舒服。
  谢剑斌(国防科大教授):资本从头到尾都是血淋淋的,先是免费占领地盘,然后开始单方面修改规则,目的就是收费。我建议小区引入竞争,至少要有两家经营快递柜的公司,看还敢多方收费不!另外建议多发展快递超市,就是把快递放到保管快递的超市、便利店等小店子里,其费用由快递公司支付,这样更合理。
  江跃龙:物流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如果完全按照商业的模式,通过垄断地位操作来攫取高额的利润肯定不行。有关方面肯定应该干预,要根据反垄断法,及时启动调查。
  微尘:我赞同这个观点,反垄断法不能是摆设。像前段时间,餐饮行业呼吁外卖平台减少佣金,结果平台不为所动,就是因为市场上两家独大,它们一旦联合不松口,下游商家是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的。我越来越感到互联网免费时代可能真的要结束了,这是不可逆的。但是,收费不能做得太离谱,得有管住它们的缰绳!

朱慧卿漫画


  三、业界声音:快递柜数量还有很大缺口

    万明(快递物流公司负责人):智能快递柜的出现与我国快递行业一直强调的“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密切相关。它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各方的痛点,如收件人时间与快递派送时间的冲突,快递员节约时间并降低二次派送频率,小区物业避免因替居民保管出现丢件纠纷,快递公司提升快递配送效率避免“爆仓”现象。因此,很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乐于使用智能快递柜。同时,不少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员需按照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的要求规范投递。

  目前全国快递柜数量还有很大缺口,随着我国快递包裹量每年递增,快递柜的规模还将出现巨大增长。

  本次疫情期间,智能快递柜在“无接触配送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在一定程度上也培养了用户使用快递柜的习惯,但快递柜企业想要对用户收费,还存在用户消费意识转变的问题。

  从市场发展的角度考虑,快递柜收费恐是大势所趋。快递柜具有很高的运营成本,不可能无止境亏损。而且,快递柜收费亦有规可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该办法将免费期限标准交给企业自行设置,实际上就是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通过价格博弈达成平衡。

 但如何收费?向谁收取?尚有很多方面需要捋清,需要各家快递企业一起把末端配送的问题共同解决好,得到社会的认同、消费者的认可。


  
 
 四、余音:丰巢的让步是个好信号
  就在现场讨论后不久,丰巢接受国家邮政局约谈,随后发致歉信:免费保管时间延长到18个小时。不管是出于舆论的压力、众多小区的抵制,还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出手,丰巢终究还是做出了让步。尽管还是有些消费者不满意,但这起码是一个好的信号,证明公众的维权是有效果的。
  而丰巢让步,这是权宜之计吗?以后还会涨价吗?很难定论。或许我们也不用太在意结果,不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这次讨论的过程,本身就是很有价值的,充满理性和建设性。真理越辩越明,经此磨砺,公众越发熟悉公共讨论的规则,熟悉维权的基本姿势——上海中环花苑业委会的公开信,足以成为小区自治维权的样本,这或许是讨论丰巢事件的最大收获,也是《你说话吧》这类公共话语平台存在的意义。你说话吧,请你说话!
  
鸣谢:南岩轩茶业蔡锷北路店提供讨论场地
总策划:胡建红  李辞

总主持:袁云才

本期现场主持:袁云才

文字整理:庹新岗

速录:蒋彩

 


【作者:庹新岗】 【编辑:庹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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