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孩子的童年赌明天丨民坊评弹
徐建辉
11月中旬,浙江横店入冬,南上湖西村的一间房间内,吴兰决定继续坚持,因为6岁女儿小伊哭着说想继续演戏。据悉,小伊和妈妈吴兰今年5月21日从江西来到横店,没统计过孩子跑了多少次群演,但前4个月母女俩仅收获250元。吴兰奔波在各个通告群里,为孩子投简历,送资料。吴兰告诉孩子爸爸,最近刚拍完俩微短剧,演了女主角的小时候,有一两句台词,小伊很高兴。(11月19日光明网)
家长带着6岁小女孩在横店当“童漂”。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有没有获得成功、能不能“走红”以及赚钱多少的问题。它拷问的是家长和社会,该不该让这么小的孩子走出校园,跑到影视基地去当“童漂”?这样做究竟是在帮助孩子“走捷径”“当明星”,还是急功近利、得不偿失,不止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还可能因此毁了孩子的前途乃至一生。
家长不该在学龄儿童需要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让她去“演戏”跑龙套。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孩子们需要接受全面的教育和发展,培养各种能力和素质,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中断学业去追求所谓的“明星梦”,无异于拔苗助长。我国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基础教育,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培养演艺能力与学业之间,应优先保障孩子的学业。
如果孩子确有表演特长和爱好,那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兴趣爱好或者特长加以培养,但不能因此荒废学业,更不消说直接退学去当“童漂”。个别家长和孩子容易陷入一个误区,认为有演艺天赋的孩子就可以放弃学业。这种想法是十分片面的,演艺事业的成功需要全面、扎实的综合素质,而学业是奠定孩子一生事业发展的基石。厚积才能薄发,如果因为追求演艺事业而放弃学业,那就是典型的舍本逐末。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有责任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成长环境,必须确保孩子能够与同龄人一样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这不仅是为人父母的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即便孩子自己有中断学业去当“童漂”的意愿,作为家长还要保持清醒头脑,孩子是未成年人,尚不能对自己的人生做成熟的思考和规划,家长应当坚决把孩子留在校园,同时引导孩子正确看待兴趣爱好,鼓励孩子在业余时间发展演艺爱好,而非让孩子放弃一切去当“童漂”。
为人父母、养儿育女,要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岂能头脑发热,跟着孩子去胡闹?对于孩子的成长,家长要做的是耐心培养、静待花开,而不是总想拔苗助长、另辟蹊径,否则很可能让孩子的发展误入歧途,在未来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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