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首次查获女“失驾” 将行政拘留10天
掌上长沙3月4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曹征麟)今日,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严查“失驾”人员,首次查获一名违法女性,行动中共有5名“失驾”人员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今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依托大数据分析和电子卡口查缉,对“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整治。中午1时许,被交警部门锁定的一辆本田小车在潇湘路的溁湾路口被机动大队民警截停。“请出示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名驾车女子无法出示,称自己是准备去接孩子。经查证,驾驶员陈某,去年12月11日因在厦门市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后,其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但她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自以为不会发现的她,没想到会被民警精准查处。此外,同一天被查获的黄某和曾某,都是因为去年10月在长沙因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马某和张某,则是在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满分或过期等状态时,驾驶人不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俗称“失驾”人员。交警部门表示,部分人员大多已经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侥幸心理突出,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易发性和多发性。此外,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失驾”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时,往往会逃避执法而选择驾车逃逸等,可能衍生其他违法或交通意外,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精准打击“失驾”违法专项整治以来,共计查获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69起,行政拘留69人。其中,机动大队查获41起,特勤大队查获28起。交警提醒: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在暂扣期间,或被吊销、注销及记满12分等情况,严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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