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宁乡男子拉拽司机致公交车失控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7日讯 据宁乡公安消息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我们仍心有余悸,女乘客为图一己便利,与驾驶员争执、互殴,致使车辆失控坠江,15人遇难。无独有偶,宁乡28路公交也上演了惊险一幕,乘客文某拉拽、捶打驾驶员,导致车辆失控撞向绿化带,起因只是"错过一站"。

自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后,2019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也就是说,殴打、拉拽驾驶人员后果会特别严重!

事件回顾
2019年2月21日,宁乡28路公交车驾驶员喻师傅在驾驶至玉潭街道兆山路时,犯罪嫌疑人文某及其妻称没有听到到站提醒(事实上已经报站,只是自己没听到而已),已经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
喻师傅告诉他们,不能在没有站牌的地方下车。此时,文某破口大骂:"怎么下不了,顶得你一拳,妈***,杂* ",文某的妻子也在旁随声附和。突然,文某开始拉拽喻师傅,导致车辆左右摇摆并撞向路边绿化带,车上的其他乘客均惊慌失措。
虽然事发突然,但喻师傅仍冷静操作,减速停车并拉上手刹,确保交通安全后报警求助。随后,文某踢踹公交车门要求下车,由于文某辱骂、拉拽驾驶员并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喻师傅拒绝打开车门。
一时冲动,换来牢狱之灾
110指挥中心接警后,调派最近的玉潭派出所塘湾社区警务室民警赶到现场,5分钟内将文某抓获。目前,文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文某被拘留后表示: "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想想特别后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等待文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法律是守候公共安全的最好武器!
尊重他人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仓廪实而知礼节!今天,我们的物质文明有了极大进步,但部分人精神文明却极度欠缺。
首先,每个行业,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喻师傅驾驶公交车,依规操作,中途不停车,并无不妥,作为乘客理应知晓。而文某却为一己方便,又因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甚至动手,这是对文明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在对文某依法严惩的同时,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唤醒我们古已有之的善意与良知,用德治荡涤社会风气、推进社会文明,让身边多一些美德的"继承者"与"发扬者",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遇到矛盾冲突,务必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该出手时就出手,别做旁观者
一辆公交车,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其他乘客可能会"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要知道,自己也在车内,如果不勇敢的站出来,就可能被他人的"作死"所波及。雪崩来临,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面对这种情况,其他乘客应站出来为驾驶员解围。也许,你站出来打个圆场,或见义勇为,来一脚飞踹,便救了全车人的性命。
☞另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乘客等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制止行为造成违法犯罪行为人损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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