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拖拉机挂倒行人 有人提前履赔有人跑路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兑现完案款,总算轻松了。” 近日,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丁某从执行法官喻荣杰手中接过了执行结案通知书,他与车祸伤者喻某达成和解,兑现16.3万元案款,履行了法定义务。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通报了案情。

  2014年9月,因吴某良在村道上堆放砂石,丁某与吴某东驾车相遇通过时,吴某东绕过砂石通行,而丁某驾驶的拖拉机因处下坡路段没刹住车,在避让吴某东的小客车过程中失控,翻入右侧池塘,挂倒了行人喻某,致其跌入池塘,受伤严重。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东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丁某与吴某良共同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6年9月,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喻荣杰立刻启动执行,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吴某东及保险公司随即履行了法定义务;丁某也与喻某其代理人蒋某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6年偿清。还没到第6年,丁某凑齐了剩下的案款,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将剩余的案款兑现了。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未来希望能出现更多的‘丁某’。”执行法官喻荣杰说道,“该案的另一名被执行人吴某良在交通事故后便一直离家未返,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名单,同时限制了其高消费,希望吴某良能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早日兑现案款”。


【作者: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 【编辑:易隽】
关键词:车祸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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