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因卖假烟获刑 250元一条黄芙蓉王香烟他只卖74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刘笑贫 )250元一条黄色硬盒芙蓉王香烟,谭某怎么才卖74元呢?今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谭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被告人谭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7月7日,被告人谭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2条“和天下”、5条硬盒“中华”、5条“南京”、5条黄色硬盒“芙蓉王”假冒伪劣香烟以每条50至2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经营烟酒店的万某,收到货款1600元。

  2018年7月9日,被告人谭某又将75条“芙蓉王”黄色硬盒假冒伪劣香烟,以每条74元的价格,销售给经营烟酒特产店的徐某,收到货款5550元。

  2018年7月13日,被告人谭某在开福区某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接收了一批假烟,并将假烟运至其事先租赁的民房储存,以备日后批量零售。卸货过程中,被告人谭某被长沙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和民警抓获,并被当场查扣芙蓉王、中华、南京、和天下四个品牌香烟共计2265条。经鉴定,上述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香烟。经价格认定,上述伪劣卷烟价值63万多元;经按上述实际销售价格统计,上述伪劣卷烟价值18.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刘笑贫】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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