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查后冒用他人身份,说不出“父亲”名字被识破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向涛 杨峰)今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一起无证驾驶违法案例。驾驶人朱某被查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却答不出“父亲”名字,被民警识破。

面对民警询问,朱某始终说不出“父亲”的名字。视频截图

  2019年12月31日,省高警局常德支队澧县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临澧服务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时,对一辆湘A牌照小车例行检查。民警示意驾驶人朱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称驾驶证、身份证都丢家里了。民警又让其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朱某根本不记得,迟疑了很久才报了出来,年龄还报错了。

  当民警对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对时,发现查询到的证件照片(江某,系朱某冒用的身份)与驾驶人朱某像貌特征根本不一样,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要求朱某说出自己“父亲”的名字(江某某),朱某一直犹犹豫豫,试图逃避回答。

  经过多次询问,朱某始终不承认自己冒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民警即刻通过坐在副驾驶上的同事电话拨打朱某手机号码,显示为“小朱”。此时的朱某竟然还在狡辩,民警把他带回进行进一步调查。在各种证据面前,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姓朱,目前驾驶证仍在考取过程中,已经考到科目三了,但一直没考过,这次是和同事从临澧县去常德城区出差。朱某便想借此机会“练练手”,没想到还没过到瘾就被查了。

  目前,朱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作者:刘琦】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无证驾驶 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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